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四川成都市流动人口登记办理方法2022年,以及成都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成都】
2、在公众号底部选择“蓉警服务”
3、点击“流口申报”或直接扫描成都流动人口信息申报二维码
4、按照提示输入个人信息。
二、政策规定
1、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
2、在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留宿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登记、申报个人信息。
3、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应当如实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4、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5、用工单位应当如实登记聘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聘用或解除聘用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6、娱乐场所、网吧对超出法定营业时间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对凌晨两点以后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
7、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收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8、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状况,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9、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采集、核实流动人口信息,有关单位、场所和个人应当配合。
10、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
三、违规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告诫警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流动人口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
3、单位、场所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登记申报或不如实登记申报留宿、聘用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不按规定登记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的,按《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处罚。
4、房屋出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登记、申报或提供承租人及同住人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元罚款,对单位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
5、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来蓉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本市户籍在蓉居住的中国居民(以下统称来蓉人员),在本市辖区内办理居住证,适用本办法。
在蓉港澳台人员的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居住证是来蓉人员在蓉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相应公共服务和便利、参与本市社会事务、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市和区(市)县政府应当加强对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各项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人社、工商、房管、教育等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相关证明的审核工作。
发改、公安、教育、人社、房管、经信、财政、民政、卫计、交通、司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居住证制度相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立完善全市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原则,推进市级部门、区(市)县之间人口信息的共享。
第七条申报居住登记是来蓉人员的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
来蓉人员、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省政府令第279号文要求申报居住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信息。
第八条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来蓉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在蓉就业且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6个月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第九条来蓉人员申领居住证,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居住证遗失、损坏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持申领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换领手续。
第十一条申领、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蓉期间,居住地住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居住证由区(市)县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蓉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蓉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四条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享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具体办法由市级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根据本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由市级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居住证持有人在蓉从事有关活动、参与社会事务,需要证明居住事实时,应当出示本人居住证,不得拒绝。
有关单位在为来蓉人员办理事务、提供服务时,应当核验来蓉人员的居住证。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可以对居住证持有人登记的信息进行核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持本人居住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查询和按规定变更登记信息。
第十八条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应当缴纳工本费,工本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务院令第663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居住证的式样、规格、材质等,由市级公安机关统一确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已办理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申领条件的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换领。
政策解读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共21条,主要包括法律性质和适用范围、证件申领和管理、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使用和核验、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生效日期等六个方面内容,与国务院《条例》精神、规定完全吻合。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实施办法》中体现我市的特点是:
(一)居住登记。为确保及时掌握来蓉人员信息,依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对居住时间不满6个月的来蓉人员纳入居住登记范围,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居住时间满6个月的,将居住登记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前置条件。同时,明确了申报人为来蓉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出租房主(详见第七条)。
(二)证件核验。为了确保来蓉人员凭证享受服务便利落到实处,明确规定持证人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时,相关部门应当核验其居住证。公安机关对持证人的居住信息有权进行上门核查(详见第十六、十七条)。
(三)服务便利。为了确保政策制定既符合国家规定,又适应我市资源承载能力,《实施办法》要求,居住证持有人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享有的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由市级相关部门另行制定(详见第十四条)。
《成都市临时居住证》停止办理
由于《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70号)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在居住证发放范围、申领条件、功能作用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经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废止《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实施办法》,停止办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限及换领规定
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期内的《成都市居住证》继续有效,在办理年度签注手续后,可换领新版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符合《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在2016年6月30日前予以换领。
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目前,市发改委依据“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已形成了《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可按照居住证积分享有不同层级的基本公共服务与便利,科学制定了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鉴于《试行办法》还在研究论证之中,将待市发改委牵头继续完善后择时出台,并搭建与之配套的信息化平台。
问题解答
一、成都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答】成都办居住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二、成都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三、成都办居住证要多久?
【答】居住证办理,根据相关文件显示是大概15日以内可以发证最长不超过30天的。由于居住证办理涉及到核查资料,回访等流程,具体最快领取时间是需要公民到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进行明确了解。
往届大专,35岁以下,落户成都三圈层(可以落户后平迁至主城区)从2020年12月开始可以办理落户了,这里分享一下我个人办理的流程。
??????首先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全日制统招大专学历
2.年龄35岁以下
??????然后是办理需要的资料:
1.户口本原件以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这里需要注意一下户籍信息是否有变更,需要提供最新的)
2.学历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成都郊区的无房证明(主城区有房不影响)可以在天府市民云app上下载,下载后打印出来
4.人才服务码(成都本地宝上可以申请很快就能下来)可以打印一张备着
5.居住登记(有居住证即可,没有居住证可以在成都本地宝上申请流动人口登记,也可以去居住地派出所登记)
6.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这里分为两部分,
一是带上以上资料直接去要迁入地区的办证中心办理(这里有小概率事件会因为资料不是最新的,或者当天办理落户的人太多,导致当天办理失败)
二是网上提前审核后预约(我是这种方式办理的)以下为审核预约流程:
可以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上先登记,会要求下载一个落户申请的表格打印出来填写后拍照上传,以及前面提到的资料原件的照片上传,上传完成后1-2个工作日会审核出来,审核通过会让你预约时间(预约每天名次有限,预约后可以修改或取消),审核失败会通知哪里有问题,然后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预约后到办证中心办理无需排队,大概十多分钟就可以办理完成,完成后会给一个户籍证明,就是一张集体户口的纸。
~~这里大专学历落户成都三圈层就完成了。
如果要平迁到主城区,有社保的可以申请平迁落到社保所在区域的集体户口(这个本人未办理,具体情况未知)
主城区有房的,带上房产证原件+户籍证明就可以申请落户到房子上面啦。
1:严格按照户籍管理各项法律规定,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为原则,在城乡全面建立健全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七项户口登记制度。
2: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各种限制条件。
3:对未落常住户口人员,要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予以落户。
4:门(楼)牌的编制管理在国家没有新的统一的管理规定出台前,仍维持管理现状。现由公安机关管理的由公安机关管理,现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仍由民政部门管理。国家有新的规定当服从其规定。
成都常住人口登记表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具。因为户籍所在地可以查询到个人的相关信息,并且可以提供有效的确认和认证。如果没有具体的户籍所在地,可以去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进行办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第一步:成都居住登记网上办理指南:
居住证办理全指南:
第一大步:居住登记
方式1:
网上申报:http://scldrk.com:9080如果7天内民警没有电话回访,那么就需要你自己去派出所申报登记了
申领表: 点击查看: 方式2:现场登记 去辖区派出所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部分网友经验,最好是去派出所申报登记。 第二大步:居住证办理 点击查询: ④输入积分入户和积分入学,分别了解居住证积分入户以及入学指南 2016年后办的居住证有效期是5年,居住证需要年审,一年一次签注,年审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进行(比如2018年4月办的居住证,就应该在2019年3月-4月办理续签年审),如果不续签,那么连续居住的时间就要重新算了(比如比如2018年4月1日办的居住证,如果2019年3月续签,那么在成都连续居住的时间可以从2018年4月开始算,如果4月15日才续签,那么连续居住的时间就要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算,对于要办理积分入学的人来说,很不划算) 就是我们常说的居住登记。 为啥要登记? 现在四川实行省内户口一站式办理,如果进行了实名人口登记那就不需要回老家办理户口迁移证啦。因为你登记了派出所就能查到你的信息,你就不用跑来跑去了。 多久能办好居住登记? 材料齐全当天就能办理完毕,派出所那边能查到你的登记资料后,你就可以接着去办理学历落户事项啦 如何居住登记? 首先需要说的是,居住登记不是为了办居住证,所以不用担心要准备很多材料。 其次,居住登记的区域跟你选择落户区域是没有关系的。不会因为你居住登记的是金堂县,而不能选择高新或者天府新区等区域落户 第三,具体材料如下图所示: 温馨提示:虽然居住登记有多种方式,但是最好是居住登记后带上身份证去派出所查询一下! 成都本地宝微信输入居住证,即可进入居住登记网上入口。 补充提示 1、需要说明的是,外省户口需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 2、居住登记之后还可以办这个材料哦 怎么办理的呢? 居住证办理需要等待6个月原因是:居住证办理,是要求公民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后才可以申请办理的,若公民满足条件是无需等待6个月,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对于没有办理过居住证的,就是要等待六个月,这是国家规定的。 关于四川成都市流动人口登记办理方法2022年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成都办理居住证明必须要等半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