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成都社保异地转移需要什么程序办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异地社保转移流程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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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是不能办理异地的转移医保的。不论是手机,网上,电话都是不能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的。因为,医疗保险属性为地区性,在没有实行统筹的情况下,任何的方法都不能转移医保的。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一、转入
(一)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1、携带资料
(1)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流程
(1)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3)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4)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二)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1、携带资料
(1)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2)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流程
(1)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3)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
(4)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二、转出
(一)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2、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我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3、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4、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二)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1、携带资料
(1)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2)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我市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3)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我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5)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网上办理异地社保转移,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提交社保转移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请以实际转出情况为准。
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转移为例:
【1】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登录后点击页面上方功能栏的“关系转移”,进入社保关系转移页面;
【3】点击“社保转移申请”,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即可。
你需要分别向2地社保局提出申请才可以。
依照这个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一个正常参保人员从提出申请,到最后完成办结,在所有材料准备到位的状况下,最快在一周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成,最慢也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而且,在办理转移过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请人转入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操作。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视同缴费是指在不同省份之间,个人可以将已经参保并连续缴费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目标省份,继续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以下是关于四川省对视同缴费跨省转移的基本规定:
转移条件:为了进行视同缴费跨省转移,你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在原参保省份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连续缴纳满15年;
在目标省份具有合法稳定的就业或居住证明;
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在进行视同缴费跨省转移时,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薄等;
原参保省份的社会保险证明:如社会保险卡、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
目标省份的就业或居住证明。
办理程序:具体的办理程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在原参保省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转移证明;
将转移证明、身份证明和目标省份的就业或居住证明等材料,提交给目标省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目标省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办理转移手续。
待遇享受:一旦转移完成,你将在目标省份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待遇标准和相关政策以目标省份规定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和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差异。建议你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并了解最新规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医保异地转移年限是可以累计的。但是你必须先向你的原参保地,注销你的医保关系手续。然后你本人在向社保局提出医保转移申请!就可以按程序转移了!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成都社保异地转移需要什么程序办理和异地社保转移流程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