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上海公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上海公租房如何申请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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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持有上海市户籍(非农村)且无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海市规定的限额,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申请流程为:在线填写《上海市住房保障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收入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文件,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房屋需求等因素进行配租,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应的租金和押金。
申请条件
一、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二、单位申请人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的各类单位或团体,由单位负责缴纳住房租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可以优先申请:
1、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
2、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产业、信息产业等企业;
3、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
4、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单位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单位申请人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供应给持有合法身份证明且与本单位建立法定劳动关系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同时其本人必须符合本条第一款第3、4项规定。
申请材料
一、个人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或相关办理证明;
4、申请家庭相关成员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5、个人申请人拥有本区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承租本区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复印件;
6、个人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个人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材料。
二、单位申请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和承诺书;
2、单位申请人的所在地镇政府或区政府派出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3、单位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证明或者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4、专供租赁使用的银行账号;
5、向单位申请租赁住房人员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或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房产证、承诺书)。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在我局网站上查询。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租赁期限
为了保证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居住的稳定性,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需租赁的,运营机构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无住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住房资助能力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一、上海虹口公租房怎么申请?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二)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
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在我委网站上查询。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受理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受理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受理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上海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而廉租房则为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2、租赁期限不同。公租房租赁总年限不超过六年,而廉租房租赁总年限则没有明确的标准,但配租期满后保障资格会复核
3、申请条件不同,公租房申请人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廉租房申请人是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申请时在户口所在地连续满一年,家庭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0400元,人均财产低于150000元,并且5年内,末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的行为
4、申请流程不同
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上海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上海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未享受上海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好了,关于上海公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和上海公租房如何申请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