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有哪些法律后果呢?债务承担有什么类型的?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债务承担有哪些法律后果、债务承担有什么类型、债务承担有什么特点、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的区分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债务承担有哪些法律后果
2、 债务承担有什么类型
3、 债务承担有什么特点
债务承担有哪些法律后果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合同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随着债务承担的产生,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关系发生变化;抗辩权也会随之转移;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等等。
一、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二、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关系的变化。
1.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
免责的债务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
债务承担有什么类型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
债务承担有什么特点
债务承担的特点:
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
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
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当事人不得协议转让。如当事人约定的由特定人履行的演出合同债务等不得转让。
4、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债权人与承担人间的合同或债务人与承担人间合同经债权人同意均可发生债务承担。
《民...
债务承担与代为清偿的区分是什么
结合民法原理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看,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原因上,债务承当只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而代为清偿既可由法律规定产生,也可由当事人约定产生;
第二,从第三人的意思内容上看,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内容,并且在两种情况下不构成代为清偿,一是第三人认识错误,误信为自己债务而为清偿。二是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的清偿。而债务承担的第三人只要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订立了合法有效的承担合同,就应当按合同履行清偿义务,原则上不受意思内容的限制;
第三,在债务承担中,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而在代为清偿中,第三人在其求偿权的范围内代为债权人;
第四,当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设定的救济途径不同。免责债务承...
债务承担有哪些法律后果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债务承担有什么类型、债务承担有哪些法律后果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