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有什么规定吗?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强制猥亵证据不足时应该如何处理、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有什么规定、如何进行民事证据的分类、如何认定证据收集是否合法,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 如何进行民事证据的分类
4、 如何认定证据收集是否合法
强制猥亵证据不足时应该如何处理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有什么规定
一、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明确的将“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解释为两种: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诉讼实体内容)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还有申请再审、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公示催告程序、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等。因为不依职权调查收集,民事诉讼程序无法推进。(诉讼程序内容)
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依职权而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也就是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十五条规定的外,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依当事人申请为之。
二、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1、本证与反证
本证与反证,是按照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的。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与之相对应的是反证。对方当事人为否定或推翻主张事实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而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以证明事实的不存在,谓之反证。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所谓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例如,结婚证,可以直接证明夫妻关系;房产证,可以直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借据,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借贷关系等等。
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也是相对而言的,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为标准...
另外,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于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者住宅,四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自己家里取证,则不存在此问题。但如果取证的目的已达到,却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者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又如,在自己家里安放录音设备,不构成侵权。但安放在第三人家里或者办公室的,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在第三人居室内取得亲昵照片就不具备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取得的两人的亲昵照片,就具有合法性。
可见,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且有证明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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