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什么规定呢?由真假收条案谈对书证的审查与判断有哪些问题?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守什么规定、由真假收条案谈对书证的审查与判断有哪些、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定高于传来证据吗、运输毒品只有证人口供可以定罪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活动,属于侦查权的一部分,因此,行使这一权力的人就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有侦查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任何其他人审讯有犯罪嫌疑的人都是非法的。
2.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这样侦查人员可以相互监督,防止刑讯逼供或者诱供等非法审讯行为,有利于依法进行审讯;同时也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诬告侦查人员有违法行为,比如诬告侦查人员有人身侮辱或刑讯逼供行为等。也有利于保障侦查人员的人身安全。因为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面对面侦查活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行凶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利于防止意外,保证讯问的顺利进行。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
原告郭某诉称:2005年8月4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饭店经营转让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原告将装潢及家俱等资产一次性转让给被告,被告应给付原告84000元,被告支付了40000元,余款被告向原告出具了44000的,并约定于2005年12月底前付清。到期后被告一直未付,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欠款44000元。
被告徐某辩称:对2005年8月4日的饭店经营转让合同及2005年8月4日被告出具的欠条无异议,但之后被告于2005年9月已给付原告40000元,被告实际尚欠原告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4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饭店经营转让合同一份,原告将位于某镇华洋东路某号的房屋转让给被告,该房屋的装潢、家俱等资产及租金两项转让费用共计84000元。当日被告给付店面转让费40000元,同时被告出具欠条1份,载明欠原告转让金4400...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
在司法活动中,并不能说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只能说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大于传来证据。因为不管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它们的来源都必须合法。来源不明确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所以,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不一定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
证据的种类
1、书证、物证
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
1、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但如果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等互相配合、互相补充,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运输毒品罪如何认定及量刑
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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