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申请回避的期限是多少?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申请回避的期限、申请回避的审查和决定、申请回避的时间,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2、 申请回避的期限
3、 申请回避的审查和决定
4、 申请回避的时间
申请回避的理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谓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指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审判人员自身的利益。这种利害关系,既可能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可能是事实上的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2、回避的审查与决定。
根据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另外,参与侦查活动的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参与检查活动的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聘请或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参与审判活动的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
1.回避的申请
公安司法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的,应当书面记录在案。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公安司法人员回避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或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无论是自行回避还是申请回避,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一般应暂停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但是,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在作出决定以前或者复议期间,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免影响及时收集犯罪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
2.回避的审查与决定
回避的审查与决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2)人民法院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回避时...
一、申请回避的时间
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申请回避的程序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回避的提出
回避的提出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回避。二是可以自行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但应当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
法官和其他有关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向审判长、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
2、申请回避的时间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3、回避的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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