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回避决定不服?如何规制当事人滥用回避申请权?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对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怎么办、对申请回避权滥用怎么应对、对于公诉人申请回避的由谁决定、对于申请回避的决定书,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对申请回避权滥用怎么应对
4、 对于申请回避的决定书
对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怎么办
当事人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
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但是如果当事人提出要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不是法律规定的以下几种时,申请被当庭驳回的,不可以申请复议: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
对申请回避权滥用怎么应对
当事人申请回避权,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四十六条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行使该项权利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但在审判实践中,笔者发现,当事人滥用该项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时更为严重,这种现象应引起重视。
当事人申请回避时,申请回避的对象,主要包括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勘验人员等,对审判人员申请回避时,除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外,还应严格依照2000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进行。但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达到拖延诉讼的目的,在法院确定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通知其参加诉讼时,恶意滥用申请回避权。主要表现;一是故意编造对方当事人与该案审判人员有亲戚、朋友、同学、老乡、战友等某种利害关系...
对于公诉人申请回避的由谁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关于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
申请回避的决定书
()刑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提出申请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和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
本院在审理______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______犯______罪(自诉案件写“自诉人______控诉被告______犯______罪”)一案中,申请人_______(写明申请人申请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等的姓名和申请其回避的理由)。
本院院长(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_______(写明准许回避申请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_______(写明决定结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准许回避申请的不写此句)。
____年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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