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当中哪些人不可以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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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当中哪些人不可以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在刑事诉讼当中哪些人不可以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2、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3、 怎么确定刑事犯罪辩护人的范围

4、 怎么写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一、在刑事诉讼当中哪些人不可以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在刑事诉讼当中哪些人是不能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

上述第4、5、6、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8.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二、在刑事诉讼中可以担任辩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相关法律知识: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

三、怎么确定刑事犯罪辩护人的范围

刑事犯罪辩护人肯定性范围:

1、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人民团体推荐的人

其中注意第二点亲友、监护人

刑事犯罪辩护人否定性范围

1、正在执行刑罚的人(即使主刑执行完毕,还有附加刑的,仍不得担任,缓刑也不可以)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公检法、国家安全、监狱的现职人员(注意需为现职,此外不包括其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本院的陪审员(注意本院)

6、利害关系人

7、外国人

8、法官检察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9、法官检察官离职后,终身不得当原任职单位所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四、怎么写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怎么写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交通肇事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某律师事务所余某某律师接受被告人某某亲属的委托,依法担任其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的辩护人。经全面分析本案的证据,结合本案的客观事实,辩护人认为公诉人对被告人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指控不成立,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对本次造成的后果,没有主观上的过失。

我国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案中被告人在省道上正常行驶,无法预见到受害人会越过省道中间隔离设施横穿,显然这起交通事故属于被告人“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依法应当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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