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必要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刑事不附带民事诉讼?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必要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滞纳金的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必要性

本文目录一览:

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必要性

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滞纳金的承担

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一丶什么人可以成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1.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

由于犯罪行为使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是指受到犯罪人侵害的对象。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主体,不是民事诉讼的主体。

被害人必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如被告人将被害人打伤,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被告人将被害人的汽车砸坏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修车费。

被害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时,在同一个法庭上具有双重身份。在审理刑事案件阶段,以被害人的身份可以参加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可以发表对被告人定罪和量刑的意见。在审理民事案件的阶段,可以就自己遭受的物质损失举证,可以提出或者放弃自己的赔偿要求,可以和被告人和解。

2.无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必要性

(一)司法尴尬的现实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利益、集体财产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受害单位往往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造成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的大量流失。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已成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诸如巨额资金帐外流动、低价变卖国有资产、公款帐外高息转存、侵吞国有资产收益、无偿对外提供国企专用技术等。据有关专家统计分析,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多达58种,仅从1982年至1992年,就有5000亿元国有资产流入个人或私营企业中。近年来,由于“犯罪"、”转制"等,国有资产流失还在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由于习惯的“一事不二罚"的执法理念,一些财产型犯罪的行为人”乐"于承担刑事责任,“乐"于去坐牢,他们认为”犯罪一次,坐牢一阵,享受一生"。有一件王某贷款诈骗案的真实案件。王某利用银行储蓄所主任的职务之便,伪造假存单,并以此为抵...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滞纳金的承担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的主要意义

⒈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正确处理刑事案件。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有利于全面查明被告人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判处何种刑罚。因为在许多刑事案件,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的许多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造成物质损害以及造成物质损害的程度,是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决定性因素。

⒉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其一,实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同时收集证明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这有利于减轻被害人在民事赔偿部分本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从而降低被害人获得赔偿的难度。其二,规定司法机关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一并解决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有利于及时弥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害。因为如果不实行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被害人...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否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被害人不可以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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