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有哪些问题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婚内强奸行为是否应该入罪、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有哪些问题、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刑事诉讼证据的规则问题是如何解答的、诬告他人入室抢劫有什么法律后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一、婚内强奸行为入罪化的可行性
随着人权观念的深入与依法治国理念的发展,现实中妇女通过公力救济,请求对婚内强奸行为的违法性追究和已婚妇女受侵害法益的保护的案例的增加可以看出,在我国婚内强奸不仅是作为一种客观事实存在,而且是较普遍的存在。然而,囿于传统观念对婚姻家庭关系中性暴力的掩饰,社会对夫妻性暴力的漠视态度,无不反映了不同区域人们对婚内强奸事实存在的无奈以及法律的缺陷,使得婚内强制性行为难以从客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
由此也引起了刑法学界对婚内强奸这一特殊性质的行为的关注与讨论。婚内强奸的入罪化,包括广义的入罪化和狭义的入罪化,广义的入罪化指一切与婚内强奸行为有关的犯罪行为,由于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可能构成刑法上规定的他罪,只是将婚内强奸行为作为他罪量刑的加重考虑情形,忽视了婚内强奸行为的侵害的主导性作用。在这里仅从狭义...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有哪些问题
1.非法证据范围界定不明确
我国法律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非法证据范围的规定比较笼统。我国法律只对非法言词证据进行了规定,即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式获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或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获得的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应予以排除。但是对于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并没有规定直接排除,仅规定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在明显违反法律,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并且不能补正和说明理由的情况下才能予以排除。这就说明了我国基本认可“毒树之果”的效力,这在一定程度是对违法取证行为的放纵,不利于遏制非法取证行为。同时对于非法取得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的排除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规定。
2.我国法律对于非法手段的界定不明确
我国法律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非法手段的界定也比较...
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我国现行的庭审方式并非典型的对抗制,而是仍然存在较大程度的法官职权运用。在这里姑且不论法官积极运用职权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这对矛盾统一体的利弊,至少现有立法已经明确了收集调取证据既是审判机关的权力,也是审判机关的义务。这与当事人中心诉讼模式下法官居中裁判、不负有收集证据义务的原则完全不同,也是学术界争议颇多的规则之一。
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
一、诬告他人入室抢劫有什么法律后果?
1、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2、但是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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