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犯罪家属的财产是可以没收的呢?哪些是现行刑法中没收财产的特点之一?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哪些犯罪家属的财产是可以没收的、哪些是现行刑法中没收财产的特点、确定违法所得的范围是怎样的、如何完善没收财产刑,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如何完善没收财产刑
律师回答:不可以。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
法律咨询:现行刑法中没收财产刑具有哪些特点?
律师回答:
(1)附加适用于重罪。
(2)附加适用于重刑。
(3)适用制度以“必并制”为主,“得并制”为辅。
(4)严格限制没收财产的范围。
(5)规定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6)明确了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规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
确定违法所得的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应当予以没收的财产:
(1)违法所得:实施犯罪行为取得的财产及其孽息,如贪污、受贿所得等。
(2)涉案其他财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应当予以没收的涉案其他财产。违禁品如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等。“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之表述,即是将该类财物严格限定于供犯罪所用且系本人所有的物品。虽是供犯罪所用,但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财物的,不在本程序规定的没收之列。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预谋、策划犯罪的聚集点时,该房产将来即可能会作为涉案其他财产被依法没收。
没收违法所得要经过哪些程序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
但是,笔者以为,各国刑种的存废应该取决于各国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和现实的需要,我国目前还不能完全废除没收财产刑。主要理由在于:首先,我国还没有废除死刑,没收财产仍然是与之配套的惩治严重犯罪的辅助措施,没收财产能够剥夺犯罪人的经济能力,实际上是“财产刑中的死刑”;其次,现行刑法中的罚金没有规定最高额限制,罚金刑的严厉性有时候在实际上并不低于没收财产刑,相反,刑法59条规定:“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因此,单从刑罚的严厉程度上认为没收财产必须废除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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