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是怎样规定的?怎么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刑法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是怎样规定的、怎么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怎么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法、怎样处理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刑法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是怎样规定的
对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
《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知识延伸: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起算与执行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
答:根据刑法的规定,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
(1)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2)对于判处管制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剥夺政治权利最严重的情况。
(4)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2、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根据主刑的不同,有四种情况:
(1)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犯罪分子...
李某于1995年1月26日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经两次减刑,于2006年8月8日刑满释放。2007年6月期间,李某又伙同他人先后多次抢劫出租车司机,被抢物品及现金价值共9000余元。
分歧意见:
对李某的行为犯抢劫罪无争议,但对李某是认定累犯还是数罪并罚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前罪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罪,应当数罪并罚。
评析:
小编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本案涉及累犯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李某于2006年8月8日刑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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