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如何界定责任?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高空抛物行为是不是共同危险行为、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如何界定、高空坠物导致行人或车辆受损该怎么索赔、工程建筑纠纷如何处理,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如何界定
4、 工程建筑纠纷如何处理
(一)高空抛物行为是否物件致人伤害
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当作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致人损害侵权行为来处理,是一些法院处理时的基本思路。笔者认为,高空抛物行为是责任主体即行为人可能无法查明,而物件致人伤害行为责任主体即物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简言之,前者是人侵权,后者是物侵权。
(二)高空抛物行为中楼内住户是否应承担替代责任
替代责任是指基于特定关系,一方对另一方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高空抛物可否理解为楼内其他住户替真正侵权人承担责任,取得追索权,等侵权人确定后向其追索?笔者认为不妥,第一,替代责任多基于一定身份而产生,如雇佣、监护等,住在一个楼内并不能构成身份关系;第二,替代责任加重了替代义务人负担,应由法律严格规定方可适用,而从现行法来看,于法无据。
(三)高空抛物行为是否共同危险行为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如何界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须是侵害他人的权利;须有损害的发生;在损害他人权利的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主观要件:行为人有过错。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
如果窗户玻璃、花盆、空调外机等从高空坠落,导致行人或车辆受损,谁来买单?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台风天气下,如果房屋的所有人、占用人、管理人、承租人、借用人等没有把窗台上的花盆拿进房间,或者没有关好门窗,或者未将空调外机合理固定,导致各种意外发生的,其过错是显而易见的,对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索赔呢?
能够确定侵权人的高空坠物纠纷,赔偿相对容易取得。但很多坠物是“无主”的,这样我们在确定侵权人时就得下工夫。
安装塔吊的工作人员因喝酒从高空掉落死亡,对方家属要求索赔70万。事情是这样的,刚接啦个工地,要安装塔吊,可由于最近下雨就停工啦,此安装人员未经工地施工人员许可,自己单独上塔吊导致死亡,安装塔吊的工头逃走,至今未见其人,我方公司去看望其家属,家属不讲道理,竟然理直气壮的说:人在你们工地死的,你们只管拿钱就行,不多不少,就要70万。我方本想和谈,对方态度恶劣,不让我方任何一人说话,开口闭口除拉钱就是钱,而且让人发质的是竟然上门骚扰公司项目部经理的家属,完全是无理%
律师回答:
建议应进行尸检,确定死者确系酒后从事高空作业,严重违章,是责任事故,作为工程方,你方不应承担责任;而应联系死者所属企业,其应积极解决善后事宜;对于家属的不冷静,必要时可报警处理。
相关法律常识:
工程建筑
是指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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