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有哪些,连带债务人含义

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有哪些?连带债务人含义是什么?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有哪些、连带债务人含义、联营企业是否能宣布破产、临时破产接管人有什么要求,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有哪些,连带债务人含义

本文目录一览:

1、 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有哪些

2、 连带债务人含义

3、 联营企业是否能宣布破产

4、 临时破产接管人有什么要求

一、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有哪些

对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主要有四种学说,即票据权利说、民法上不当得利说、损害赔偿请求权或侵权说以及票据法上的特别请求权说。

笔者认为:(1)利益返还请求权虽因票据而生,但其本身并不是票据上的权利。行使票据权利的前提,在于票据权利仍然存在。但利益返还请求权是在持票人票据权利已丧失的情况下,票据法为持票人提供的一种补救机会,其请求权内容也不是票据权利中的付款请求权或追索权,而是请求出票人或承兑人返还其额外受有的利益。(2)利益返还请求权也有别于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产生要有民事法律关系存在,如果将该请求权视为民事权利,则如果收款人为持票人,票据权利丧失后,收款人可以根据与出票人的票据基础关系即合同关系,要求民事权利,但他没有权利找承兑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民事法律关系。如果收款人不是持票人,则他既无权利找承兑人,也无权利找出票人,因为二者之...

二、连带债务人含义

一、连带债务人是什么意思

连带债务人,即在连带债务中负有清偿全部债务责任的债务人。就是说,对于一项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于该项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连带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的偿债比例协议对抗债权人。但是,在其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依照相关清偿比例等债务人之间的清偿协议,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进行追偿。

二、连带债务人的特征

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在连带债务的产生原因中,有意定原因和法定原因两种。在意定之债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设立债的关系的主体资格,不能成为连带债务人。而限...

三、联营企业是否能宣布破产

1.法人型联营(紧密型联营),参加联营的各方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具有独立财产、自负盈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而缺的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因其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而当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破产申请人当然可以申请其破产,以该联营企业所有的货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清偿债务。

2.合伙型联营(半紧密型联营),联营各方组成的联营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联营各方对联营企业共同经营,并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伙型联营企业因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合伙型联营企业所有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则参加联营的各方对联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因而,合伙型联营企业不能通过破产还债,不具有破产能力。联营企业的债权人不能从联营企业的共有财产获得清偿的债权,...

四、临时破产接管人有什么要求

我国现行立法以破产案件的受理作为破产程序开始的时间标志。破产申请一旦为法院受理,即产生一系列程序开始的效力,如债权人必须于限期内申报其债权;对债务人财产的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债务人除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以外,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等。此后,除经债务人申请依法进入和解、整顿程序者外,破产案件便进入清算程序。但在破产案件受理之时,破产宣告尚未作出,债务人并未丧失对其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和处分权。破产程序开始后仍由债务人支配企业的经营管理事务和企业财产,难免会危及债权人日后的受偿利益。再者,依《破产法》第24条规定,即使是在破产宣告裁定作出后,清算组也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并接管破产企业。实务中,如果清算组不能于破产宣告当时成立,则破产宣告后至清算组成立前,破产企业的财产和经营管理事务必然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且法院受人力、物力和时间的局限,...

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有哪些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连带债务人含义、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有哪些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xsbh/264341.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