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内容是什么?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其他机构规则内容包括?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内容、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其他机构规则内容、仲裁、监察案件受理范围交叉的现状是如何的、仲裁办案时效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内容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办法
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规定其仲裁的范围,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范围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该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4、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劳动争议仲...
按现行仲裁规则,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照该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如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并征得仲裁委员会同意的,原则上也可适用其他仲裁规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InternationalEconomicand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简称CIETAC(贸仲),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4年5月6日的决定,于1956年4月设立的,当时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发展的需要,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改...
仲裁、监察案件受理范围交叉的现状是如何的
规定仲裁应当受理的案件范围与规定监察应当受理的案件范围存在明显的交叉。其受案范围交叉的案件类型主要是: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履行劳动合同等三类案件。
受案范围存在交叉的三类案件中,社会保险争议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和职工不参加社会保险、虽然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但不按规定缴费、缴费工资基数不实等。劳动报酬争议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加班费、生活费、经济补偿金或降低职工工资等。履行劳动合同争议主要表现为执行、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
去年,我市仲裁机构受理社会保险争议、劳动报酬争议、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等三类案件共13216件,其中社会保险争议1411件,劳动报酬争议6815件,履行劳动合同争议4990件,这三类案件占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总数的95%;监察...
仲裁办案时效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相关知识: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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