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的范围是什么意思啊?诉讼费用减交及缓交情况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诉讼费的范围是什么、诉讼费用减交及缓交情况是如何规定的、诉讼期间有哪些种类如何计算、诉讼时效都有哪些分类及其案例,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诉讼费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
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
诉讼费用减交及缓交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一、诉讼费用的减交
根据《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二、诉讼费用的缓交
根据《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
诉讼期间有哪些种类,如何计算
诉讼期间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
以期间是法律规定还是法院指定为标准,可以将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间。比如,立案的期间是七日,从人民法院接到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算;宣告公民失踪的公告的期间为三个月;上诉期间,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间为十五日,不服地方法院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间为十日;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等。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确定的期间。比如,法院指定当事人补正起诉状的欠缺的期间;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定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间等。指定期间要明确具体,同时,既不能过长亦不能过短,过长会迟延诉讼的进行和案件的审结,过短会限制诉讼参加人行使诉讼权利。
以期间能否变更为标准,可以将期...
1、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几种: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前面所讲的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20年就是法律保护的最长期限,故也称绝对时效期间。
【例题1】张某与房东薛某商定租其一套二居室住房1年,租期为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先预付半年租金,第6个月期满时(2004年2月28日)再支付其余租金。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张某按期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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