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诉讼受理的范围有哪些,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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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诉讼受理的范围有哪些,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怎么办

本文目录一览:

1、 劳动仲裁诉讼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2、 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怎么办

3、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

4、 劳动仲裁拖欠工资

一、劳动仲裁诉讼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哪些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我国法律上,除上述几种一般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以外,还有几项特殊的规定:

第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

二、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怎么办

劳动仲裁调解书不服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会根据调解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任何一方一经签署就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的协议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

三、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

一、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

1、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2、劳动仲裁调解书在送达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的;

3、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法律依据《劳动仲裁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

四、劳动仲裁拖欠工资

劳动仲裁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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