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积金提取登记业务应提供的申请资料有哪些?天津市离退休人员要怎样提取公积金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天津市公积金提取登记业务应提供的申请资料、天津市离退休人员要怎样提取公积金、天津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哪些条件、天津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按月提取应先登记,后提取。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提取登记业务应提供的申请资料
1.提取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非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身份资料
(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配偶为非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配偶为集中封存户职工的,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登记资料
(1)购买自有住房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复印件一份;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或大修鉴定证明及一份复印件。
对于离退休人员来说,能否提取公积金以及如何提取,都是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大事。日前就有网友询问:“我是一名单位经办,单位有一批老职工快退休了,想取公积金,需要带哪些资料?具体怎么办理?”
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详细解答了以上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的身份资料包括: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及住房公积金龙卡。证明资料包括:
1.离休职工,应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一份;
2.退休职工,应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市、区、县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退职证及复印件一份。
同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资料:为办理提取手续,集中封存户职工只能委托同户籍亲属或配偶代为提取住房公积金。代办提取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随着天津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公布,公积金贷款越来越有利,也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那么,具体,究竟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什么条件呢?华律网小编告诉大家。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岁);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
经常有用户来问华律网小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为此华律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635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
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亏损企业可申请降低比例和缓缴。企业符合本市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条件的,可申请降低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照规定或批准的缴存比例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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