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官司要怎么打、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能起诉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损害而受到财产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有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的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做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案件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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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下所述:
1、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后期治疗费用(附医疗机构证明)等原始单据。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及法律依据
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
我是一名农村妇女,8个月前,我上初中的儿子在放学途中骑自行车回家时,在公路上与一名同学相碰而倒地,跌断了右腿。由于是同学,当时也没有报警,就被人送往医院救治。几个月下来,医药费用了好几千元,孩子仍旧不能下床走路。村干部出面做工作,那个同学的父母就是不肯给钱。我找律师咨询,律师说交通事故没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起诉法院不受理。请问律师的话对吗?
华律网律师解答: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2004年5月1日之前,依据的是国务院1991年9月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依据该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都要求当事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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