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采信及变更程序

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采信及变更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时间有什么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认定结果有决定性的关系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采信及变更程序

本文目录一览:

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采信及变更程序

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时间有什么规定

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认定结果有决定性的关系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安部制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民事诉讼案中不属司法审查范围。因其特殊的地位,保险人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在理赔中把它当作具有无可辩驳的证明力的证据来对待,采取了“拿来主义”,给保险企业留下巨大的证据风险和经营风险。鉴此,笔-者认为,不宜“拿来”,应对其进行证据审查后方可作为证据予以采信,以防范风险。

一、从事故当事人的情况来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受到了影响和破坏,客观上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知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处理机关虽然拥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但其...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采信及变更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问题,是涉及到交通肇事案件中罪与非罪,正确量刑和处理的关健问题,也是司法实践当中经常遇到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应做到:

(一)正确界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刑事诉讼证据中的法律地位。

针对交通肇事案件的特殊性和便于司法实践的延续性,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界定为刑事诉讼中的鉴定结论,有利于对交通肇事案件的正确处理。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结论性的判断。鉴定结论作为诉讼中的一种独立的证据,其作用和意义在于:

(1)鉴定结论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案件的重要根据之一;

(2)鉴定结论是查明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明确责任的重要根据;

(3)鉴定结论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时间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时间、内容及送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时间、内容及送达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认定结果有决定性的关系吗

(一)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概念甄别存在差异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或者结合有关的检验、鉴定所作出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书面材料。

所谓鉴定结论,是对专门性问题由法定鉴定部门或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的,通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科学结论意见。

(二)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主体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者是公安交警部门,它是由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进一步讲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国家行政部门依法定行政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承办人仅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承办人而已,对外他们并不对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责任。而作为鉴定结论的作出部门则是受聘请或指派,运用本部门人员的专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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