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证据、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一般怎么赔付、交通事故当场协议的法律效力、交通事故的残疾用具费该由谁来赔偿,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证据
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及处理都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通过调查、收集、运用证据来实现。所谓证据就是指能证明事故事实的一切客观真实的材料。交通事故中的证据分为以下七种:
(1)物证。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它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形式、特性以及外部特征来起证明作用的。如交通事故中的当事车辆,在车辆上的撞击痕迹,道路上的制动拖印以及划痕等,都是物证。
(2)书证。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的。如驾驶员的驾驶证、提货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关信件等都属于书证。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亲眼目睹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就自己所知道的有关情况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最常用的,也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
(4)当事人陈述...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一般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如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那发生交...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2、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3、显失公平的合同。相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的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在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既不绝对无效,也不是绝对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为了使合同效力状态尽快确定下来,法律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规定了相应期限。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计算。
本案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发现王先生有不良症状,对方与王先生达成的“其他责任自负”之调解协议显属重大误解,如果王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2003年7月17日15时20分左右,原告胡某乘坐由驾驶员张某驾驶的,被告朱某挂靠在被告某汽车公司的渝B86771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胡某起诉要求二被告赔偿损失。一审判决后,被告某汽车公司提出上诉,其中一点是对残疾用具(假肢)费不服。该公司认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无更换周期的规定,不应按人均寿命主张;第三军医大学无假肢鉴定资格;残疾人生活用具费不应与残疾生活补助费同时主张,最多考虑首次配置费用,安慰性补偿残疾者的心理适应过程。
试就本案上诉理由,结合目前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实践浅谈笔者对认定残疾人生活用具费的几点看法。
法律背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和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对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却没有规定。而同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一些...
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证据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一般怎么赔付、交通事故处理中的证据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