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条件及方式有哪些,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是否可多分遗产

夫妻扶养义务的条件?没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能继承遗产吗?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条件及方式有哪些、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是否可多分遗产、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免除扶养义务了解,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条件及方式有哪些,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是否可多分遗产

本文目录一览:

1、 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条件及方式有哪些

2、 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是否可多分遗产

3、 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4、 免除扶养义务了解

一、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条件及方式有哪些

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条件及方式有哪些

一、婚内扶养义务的履行条件

婚内扶养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它基于婚姻效力而产生,不受夫妻感情好坏等因素影响。而婚内扶养纠纷大多缘起于双方感情发生矛盾时。婚内扶养对夫妻双方而言,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但其又与债的履行有着明显的区别,它是有条件的。

一般认为,婚姻扶养义务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扶养需要,二是扶养能力。只有当一方有扶养的需要时,另一方才有扶养的义务。这种扶养需要主要包括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导致生活困难,无独立生活能力。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当一方出现这些需要扶养的情形时,另一方在有扶养能力时,便应承担起扶助和供养的义务。只有义务人自己具备进行扶养的能力时,履行扶养义务才具有现实可行性。举例而言,当夫妻二人均年老失去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时,...

二、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是否可多分遗产

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是否可多分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

三、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

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另一类...

四、免除扶养义务了解

我完全接受法院的判决。年轻时从未扶养过女儿的台湾男子阿-雄,现在年纪大了,向法院提出请求子女扶养诉讼,但法官认为阿-雄从未尽照顾子女之责,判决免除阿-雄女儿的扶养义“我完全接受法院的判决。”年轻时从未扶养过女儿的台湾男子阿-雄,现在年纪大了,向法院提出请求子女扶养诉讼,但法官认为阿-雄从未尽照顾子女之责,判决免除阿-雄女儿的扶养义务。据“中*社”报道,花莲地方法院这件打破“天下无不是父母”传统观念的判决,不仅提出诉讼的当事人阿-雄傻眼,连提供免费律师协助诉讼的法律扶助基金会花莲分会也感到意外。今年56岁的阿-雄独居过活,但全身是病已无法工作维生,他申请希望住进赡养院,却因有一名成年女儿,无法请领到相关社会补助,没钱可住进赡养院,导致生活陷入困境,迫不得已向法扶花莲分会申请免费律师,协助向法院提出请求子女扶养的诉讼。花莲地院审理后认为,阿-雄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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