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去世后哥哥有没有继承权,订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吗

兄弟死后弟妹有继承权吗?订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吗?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弟弟去世后哥哥有没有继承权、订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吗、多对老人尽孝心能否多分割遗产、多对老人尽孝心是否多分割遗产,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弟弟去世后哥哥有没有继承权,订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吗

本文目录一览:

1、 弟弟去世后哥哥有没有继承权

2、 订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吗

3、 多对老人尽孝心能否多分割遗产

4、 多对老人尽孝心是否多分割遗产

一、弟弟去世后哥哥有没有继承权

弟弟去世后哥哥有没有继承权

哥哥的遗产,排除留有遗嘱,弟弟没有继承权,应当让哥哥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在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时,哪些人可以作为死者遗产的继承人在我国的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根据《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的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此外,依《继承法》第11条的规...

二、订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吗

订立遗嘱必须进行公证吗

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须公证。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但公正是效力最高也是最可靠的方式,能够避免对于遗嘱真实性所产生的纠纷,推荐采取公正遗嘱的方式。

如何认定遗嘱的效力

(一)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

三、多对老人尽孝心能否多分割遗产

可以,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咨询:

黄*爷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三都在外地工作,多年来黄*爷和老二在一起生活,当然,在外地工作的孩子也会按时给老人寄回生活费用,但是,照顾黄*爷生活起居的担子还是落在老二的身上。最近黄*爷去世了,在分割遗产时,老二提出自己对老人在生活上照顾较多,多尽了孝心,应当多分遗产,而老大、老三却不同意,认为黄*爷的生活费是三个人平均分担的,遗产也应当平均分割。请问,老二多对老人尽了孝心,可以多分割遗产吗?

律师...

四、多对老人尽孝心是否多分割遗产

可以。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咨询:

黄*爷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三都在外地工作,多年来黄*爷和老二在一起生活,当然,在外地工作的孩子也会按时给老人寄回生活费用,但是,照顾黄*爷生活起居的担子还是落在老二的身上。最近黄*爷去世了,在分割遗产时,老二提出自己对老人在生活上照顾较多,多尽了孝心,应当多分遗产,而老大、老三却不同意,认为黄*爷的生活费是三个人平均分担的,遗产也应当平均分割。请问,老二多对老人尽了孝心,可以多分割遗产吗?

律师解答: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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