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行使继承恢复权的情况有哪些,能继承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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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行使继承恢复权的情况有哪些,能继承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吗

本文目录一览:

1、 能行使继承恢复权的情况有哪些

2、 能继承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吗

3、 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有哪些呢

4、 拟制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一、能行使继承恢复权的情况有哪些

继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指的是:请求恢复继承权的人和被请求人(侵权行为人)。继承恢复权由被侵害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行使。被侵害人,只指处于中二继承权受到不法侵害的合法继承人。也可以说是,继承开始时就享有继承权,但其继承权又遭他人不法侵害的人。

合法继承人的继承权被侵害后,有以下行使继承恢复权的情况:

一、一顺序继承人中,一人或数人,对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进行分割。例如,被继承人有父亲、配偶和一个儿子。他死后,其配偶和儿子合谋私愤分了他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死者的父亲,就可以行使继承恢复权。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并未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要求分割遗产甚至实际占有了遗产,这就是对第一顺序继承权益的侵害。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权行使继承恢复权。例如:被继承人去世时,仅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弟弟。继承开始后,死...

二、能继承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吗

能继承集体所有资源的使用权吗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中,第五项规定,遗产包括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而对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荒山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公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公民可以通过特别程序依法取得并享有对一些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养殖权、狩猎权、捕鱼权等。国有资源的使用权未经有关部门的准许不能转让,也不得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要求得到死者持有的国有资源使用权,通常应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公民享有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资源的使用权.虽然在公民死亡后,这些土地通常也不由集体收回,仍然由他的家庭成员占有和使用,但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的使用权绝不能视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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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有哪些呢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继承法》的上述规定作了如下解释:

1.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2.承包人死亡时尚未...

四、拟制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拟制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拟制血亲。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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