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代位继承地位如何,外孙是否拥有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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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代位继承地位如何,外孙是否拥有代位继承权

本文目录一览:

1、 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代位继承地位如何

2、 外孙是否拥有代位继承权

3、 外孙有代位继承权吗

4、 未成年人代位继承权的处理

一、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代位继承地位如何

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继承地位

我国《民法典》继承编未把孙子女、外孙子女列入法定继承,在《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孙子女、外孙子女并未列入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中,没有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权利。其理由主要是孙子女、外孙子女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如果其父或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他们可以代替其父或母的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孙子女取得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是基于代位继承,而不是基于自己的继承地位。

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这势必带来一个问题,当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或母因某种违法行为(如篡改遗嘱等)而丧失继承权时,他们就会因“无位可...

二、外孙是否拥有代位继承权

外孙拥有代位继承权。《继承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相关案情:

老赵早年丧偶,留下一子一女独自一人抚养。老赵每天早起晚睡,辛苦劳作之后,日子逐渐富裕,不仅供养子女读完了大学,自己还购买了一套三居室。后子女都分别成家单过,女儿小兰婚后生了一个儿子。老赵身体较好,自己单过,每天种花养草,日子过得很开心。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05年3月的一天,女儿小兰遭遇车祸去世。老赵难以承受丧失女儿的打击,自此一病不起,不久也去世。老赵的儿子小刚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之后,搬进了父亲遗留下来的三居室居住。

2007年春节,小兰的儿子从国外回来,得知舅父小刚已搬进外祖父的三居室居住,遂向舅父小...

三、外孙有代位继承权吗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阿楠得到遗产的大部分,阿-扬、阿-湘其次,小山所得最少。

说法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本案中,小山的母亲阿-英从小由张女士抚养,虽是张女士的继女,但已与她形成了抚养关系。因此,小山可以代位继承其母阿-英有权继承的份额。

在遗产继承时,只有发生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或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这几种情形,继承人才丧失继承权。所以,阿-英虽然没有...

四、未成年人代位继承权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问:我与高某结婚后有一子,今年10岁。2005年高某去世,2007年高某的父亲去世,留下两套房产。我没有工作,和其子租房居住,且体弱多病。现在为继承高某父亲的房产,我作为儿子的监护人与高某的两个姐姐发生纠纷,但高某姐姐却拿出一张字据,说是2006年高某父亲所写的,要把两套房产分别给两个女儿。请问,该遗嘱合法的条件是什么?其子能否继承该房屋?

答: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一份有效的遗嘱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第一,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就是说遗嘱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遗嘱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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