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分割方式有哪些,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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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分割方式有哪些,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

本文目录一览:

1、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2、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

3、 离婚时要怎么处理夫妻以单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

4、 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的属于夫妻''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养老保险金有两种,一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另一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由于这两种情况存有较大的差异性,因此,审判实践中对这两种养老保险金的处理,也应区别对待,适用不同的方式和方法:

1.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已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或转到自己个人工资账户,大体包括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已退休,已按月实际领取养老保险金;或虽未退休但按相关政策已一次性结算养老保险金等情形。对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认定和分割,由于其具体数额是确定的,具有分割的可操作性,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并不会产生多大的争议,完全可以按...

二、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

依据养老保险法有关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交部分可以继承的规定,依照个人实际缴交的养老保险费总额数为基数,本着利益平衡原则对此进行分割。在司法操作层面上可采取变通的办法,即以双方或一方的养老金账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工资所缴交的养老保险费数额为参照,将一方或高于对方的部分,按各半进行分割。这样既体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原则,又保障了养老保险金账户的个人专属性原则。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

三、离婚时要怎么处理夫妻以单方名义设立的独资企业

夫妻创业是一种较为优势的创业模式,能有效避免利益分配不均导致创业团队分崩离析。如潘*屹、张-欣夫妇的SOHO中国,李*庆、俞-渝夫妇的当当网等企业就是夫妻之间紧密联系合作成功典范。任何事情有利有弊,一方面夫妻企业紧密性更强,另一方面往往导致产权和财务的混乱。当掌管企业的夫妻分道扬镳时则会出现更多的问题。

所谓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投入的财产,企业以这部分财产对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投资人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既包括已经投入企业的部分也包括没有投入企业的部分。也就是说只要是属于投资人所有的财产,就要成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财产。当然其中也包括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支招】

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四、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应该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隐匿财产应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抚养费能变更吗

首先,对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否变更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很多经常碰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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