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起诉是不是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政府行政不作为起诉状

证明起诉是不是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的?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证明起诉是不是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政府行政不作为起诉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哪些、重作判决与履行判决的区别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证明起诉是不是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政府行政不作为起诉状

本文目录一览:

1、 证明起诉是不是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

2、 政府行政不作为起诉状

3、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哪些

4、 重作判决与履行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一、证明起诉是不是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

我国行政诉讼法及配套规定里,规定被告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没有规定被告对所有“行政诉讼证据”承担举证责任。结合《证据规则》第四条的规定,本人认为我国对证明起诉是否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的举证责任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分配原则,即在起诉时先由起诉人提供证据证明其起诉在规定期限内,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举证责任流转到被告身上,由被告承担。这是没有异议的,关键性问题在于:

一、第三人如果对原告起诉期限提出异议,是否承担举证责任;

二、被告提供的起诉期限的证据是否受《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制约。

《若干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提起上诉。《证据规则》第七条规定第三人应该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制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虽然...

二、政府行政不作为起诉状

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条件

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行,而不应以相对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职责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方未请求行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方是否提出申请,不影响行政主体对相对方法定义务的履行。如当某公民遭受歹徒抢劫时被治安民警看见,此时,即使该公民未向该民警申请保护,该民警也应当履行保护职责。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对方不申请,行政主体不可能知悉,也就不可能履行法定职责。此时,相对方是否申请决定了行政不作为的成立。因此,不能在原则意义上将相对方的申请一般地作为行政不...

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哪些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行政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也是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所以行政诉讼法规定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关处理的案件包括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对复议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和对海关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其特点与其他种类案件不同,这些特点决定了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这样规定主要是从案件重大复杂角度出发的。同时也考虑到这些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有一定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

四、重作判决与履行判决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许可案件的重作判决与履行判决有相似之处,其内容均是法院要求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履行其法定职责,但它们的区别也是明显的。

第一,重作判决是附带判决,通常从属于撤销判决。而履行判决是独立判决。

第二,判决的内容不同。重作判决是针对被告已经实施的违法许可行为作出的,其内容是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实施许可行为;而履行判决针对拖延履行职责或对申请不予答复的行为作出的,其内容是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其法定职责。

由于拒绝许可行为与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对申请不予答复的行为均是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的行政行为,而且二类行为被规定于同一条文之中,理论界普遍认为这两类案件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法院的判决形式也应当是履行判决。

事实上,拒绝行为是作为行为,不予答复的行为才是不作为行为。履行判决应当仅限于不作为行为,即只能要求拖延履...

证明起诉是不是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政府行政不作为起诉状、证明起诉是不是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xsbh/249191.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