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吗对吗?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石家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事故隐患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吗、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期限是多久、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有什么规定,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石家庄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处
二、办理职责
㈠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㈡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㈢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㈣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㈤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四、办理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五、办理程序
㈠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有规定的除处。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今天对外公布,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解决行政争议,该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将于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公国家总局今天对外公布,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解决行政争议,该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将于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包括: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的变更、中止、撤销、撤回等决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办理许可证、资格证等行政许可手续,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违法收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规定还明确,安全监管和监察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所做的认定不属于安全生产。根据规...
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审查行政复议申请的内容,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何合理规定这一期限,应体现行政复议制度的效率原则,还得顾及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问题。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决定受理的不需要再作出书面的行政处理决定,可以直接进人行政复议审理阶段,通知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如果认为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要件,如,或者超过法定期间且无正当理由,或者已经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不属本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诉行政复议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一、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规定
1、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事情;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受案范围中“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和“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现在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人按前述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现在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提供所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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