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海事诉讼管辖种类?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海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海事诉讼管辖、海事诉讼规则的特殊性、海事诉讼具有较强的涉外性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海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2、 海事诉讼管辖
3、 海事诉讼规则的特殊性
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1.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航标、钻井平台等设施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可航水域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5.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及水产养殖物的责任纠纷案件;
6.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可航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责任纠纷案件...
海事诉讼管辖是指海事法院与上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各海事法院相互之间,受理第一审海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也即确定哪些第一审海事案件由海事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海事案件由哪个地方的海事法院受理。
二、海事诉讼管辖的特点
1、海事诉讼管辖具有专门性。
2、海事诉讼管辖具有涉外性。
3、海事诉讼管辖不以行政区划分为依据。
我国海事诉讼中的管辖权,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我国海事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二)涉外海事诉讼管辖;
(三)涉外海事诉讼管辖权的国际公约规定;
三、地域管辖
(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一,海事诉讼的特点
(1),海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
(2),海事诉讼不同于行政诉讼。
(3),海事诉讼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
(4),海事诉讼具有较强的涉外性。
二,海事诉讼法律关系
(一)海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1,海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海事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海事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以海事法院为主导,由民事诉讼法律规法及其有关的海事法规所调整。
(二)海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
1.海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海事法院于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
海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分立和统一相结合的法律关系。海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海事诉讼法律关系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组成。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
海事诉讼的原则与程序
(一)海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主权原则。
2.平等与对等原则。
3.国际条约优先和国际惯例补遗原则。
(二)海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有关海事诉讼的程序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办理,审理海事案件也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与一般民事诉讼不同的是海事案件由海事法院作为一审,由其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
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以下规定:
(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二)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三)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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