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性质是什么,行政诉讼中是否能要求第二次做笔迹鉴定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性质是什么意思?行政诉讼中是否能要求第二次做笔迹鉴定?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性质是什么、行政诉讼中是否能要求第二次做笔迹鉴定、合同解除权的诉讼时效怎么算、合同如未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性质是什么,行政诉讼中是否能要求第二次做笔迹鉴定

本文目录一览:

1、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性质是什么

2、 行政诉讼中是否能要求第二次做笔迹鉴定

3、 合同解除权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4、 合同如未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一、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性质是什么

法律咨询: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性质的咨询

律师回答:

属于民事实体法律制度,规定在民法通则中。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

二、行政诉讼中是否能要求第二次做笔迹鉴定

法律咨询:行政诉讼中我能要求第二次做笔迹鉴定吗?

如果笔迹鉴定出现造假,我能要求第二次做笔迹鉴定吗?能换个别的地方做吗?法院说笔迹鉴定只能做一次。

笔迹鉴定已经从保定大学拿回来了,但是城关法庭不告诉我结果,还说“回去准备送礼去吧,不送礼赢不了”,还有没有法律的公平?我真的没有签字、摁手印,这是肯定的。

律师回答: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第一次坐的笔迹鉴定结果你还不知道,等再次开庭时,你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

三、合同解除权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合同解除权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

四、合同如未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合同如未约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合同的形式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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