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人是否是必要共同诉讼人,连带共同保证人的多重追偿权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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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人是否是必要共同诉讼人,连带共同保证人的多重追偿权条件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连带保证人是否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2、 连带共同保证人的多重追偿权条件是什么

3、 连带共同保证是什么

4、 连带共同保证追偿的规定

一、连带保证人是否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连带保证人是否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司法注释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的地位相同。债务人承担的和保证人担保的债务系同一债务,债权人在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权利时不分先后次序。在债权得不到清偿时,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究竟是分别起诉,还是一起起诉,在于债权人的选择。虽然保证人和债务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但并不等于债权人对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这两个诉讼仍然属于可分之诉。因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和对保证人的债权请求是各自独立的,相互没有依赖性。债务人和保证人对...

二、连带共同保证人的多重追偿权条件是什么

连带共同保证人的多重追偿权条件是什么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1)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2)因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免责;(3)须保证人的履行没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综上可以知道,当债务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在担保期限内,用担保人担保的财产来偿还债务关系,他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保证人担责,也可以选择部分担保人担责,当其中的担保人担责之后,是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

三、连带共同保证是什么

一、什么是连带共同保证

按照保证人的数量,保证债务可以分为单独保证债务与共同保证债务。单独保证是指单一的保证人为担保时而成立的保证债务。数人对同一债务的履行所提供的保证,即为共同保证。根据各保证人的保证份额及其相互关系不同,共同保证又分为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基本形态。此种共同保证之涵义,应属广义。也有的学者将数人对同一债务所提供的保证称为“数人保证”,其中,各保证人依照约定的份额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按份保证;而各保证人对所保证之债务的履行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方为共同保证。也即是说,共同保证仅指有连带责任的数人保证。此可谓狭义上的共同保证。从立法例上看,上述两种意义上的共同保证均有采用,而且采行狭义共同保证概念的立法并不在少数。甚至还有的立法例上规定:数人共同提出保证,于无特约时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的,为共同保证(前...

四、连带共同保证追偿的规定

连带共同保证追偿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由此可见,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其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偿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作为法官审判业务的重要参考文献,也阐明了这一先后顺序。

但是追偿顺序有先后并不代表诉讼需要分开进行。在实际纠纷中,已经清偿债务的连带保证人可以同时起诉主债务人和其他连带保证人,要求两者分别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和补充清偿责任,在执行程序中先以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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