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合同能自行终止吗?员工在医疗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合同能自行终止吗、医疗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医疗期内是否应当续延劳动合同呢、医疗期内有没有工资发,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医疗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4、 医疗期内有没有工资发
案情简介
李某于1977年开始参加工作,自1994年起就在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1月,李某与出租汽车公司再次,合同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2002年8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李某患重病住院治疗,同年12月1日出院。出院后,李某遵照医生的嘱咐定期复查、治疗,一直处在病休期间,未再上班。2002年12月25日,出租汽车公司作出了《终止李某的通知》并送达了李某,李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出租汽车公司认为,李某长期不工作,而且据其病情,以后长期无法从事相关工作,因此其有权在合同将要到期前,即使自己提前作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对,即使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即在2002年12月31日那天劳动合同也自行终止。李某不同意出租汽车公司的看法,他认为自己不能进行劳动是处在病假期,并非故意不参...
医疗期内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需要停工就医的一个情况,对于医疗期间因为受伤的严重程度不一样,所以,需要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在医疗期间里面公司可以以医疗时间比较长影响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并没有明确应否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
医疗期内是否应当续延劳动合同呢?
某研究中心诉称,被诉人张某在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就读硕士研究生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两年的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论文的实验学习,并于2007年7月正式入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定为7年,2007年度工资总额为3万余元。张某自入职后单独承担项目科研工作。2007年8月张某提出了辞职,而某研究中心因未与张某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仍继续正常发放其工资。张某在单独承担研究工作期间,未能按计划完成任务,耽误了近三分之二的研究进程,其他的研究人员也无法短时间内接手该项工作,给单位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张某应当承担246960元的赔偿责任。某研究中心要求张某不得在课题结题并成功申报专利前与单位所在行业中的其他企业工作,并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返还2007年9月至12月已支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各...
8月的一天,某针织厂职工田某因患肝炎病,被医院收进病房住院治疗。其妻将此事通知了针织厂,并代田某请了病假。厂领导一副关心的态度,让妻子转告田某要安心养病,不要着急,等病彻底好了再来上班。
到了发工资那天,田某的妻子来厂为田某代领工资。财务人员赶忙问厂长:“该给田某多少工资?”厂长说:“他生病住院后就没有工作过,不应该发给工资,你按生活费标准发好了。”
财务人员给田某的妻子发了296元生活费。田某见妻子从厂里回来,只问了句:“工资发了吗?”田妻答道:“发了。”田某就没再细问。第二个月财务同样只给了296元生活费,但这次田某问到了数目,知道自己每月只得296元生活费。
田某办完出院手续,马上来到厂里,向财务人员质问:“我又不是下岗,为什么只给我生活费?”财务人员将厂长的原话告诉他:“你又没有工作,就不该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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