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补缴养老保险金?鹤岗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具体方法有哪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鹤壁市如何补缴养老保险、鹤岗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具体方法、黑龙江工伤职工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哪些调整方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鹤壁市如何补缴养老保险
【问题】
2006年7月李先生到鹤壁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同时参加了养老保险。2010年7月该企业因效益不好停产,随后被注销营业执照。从此,应该缴纳的保险金也停交了,但该企业没有办理集体停保手续。2010年9月,他又到原企业老板在郑州开办的另一家企业上班,并于当月又以他的身份证号在郑州重新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最近,他到鹤壁人社部门咨询如何停止原养老保险。对方答,保险可以停,但是只能以现在时间为准,且必须补缴2010年7月至今年3月这32个月的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保险金。“这样一来,我岂不是从2010年9月开始就重复缴纳养老保险金了吗?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回答】
李先生的情况确实特殊,但并非个别。按照规定,同一份身份证不能办理两份养老保险,但过去异地之间无法相互查询,有些情况难以避免。我省养老保险即将实现全省联...
鹤岗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规定
一、加强和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多措并举,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提高参保地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就医地的医疗服务监控,大力推进区域统筹和建立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必需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减少个人垫付医疗费,并逐步实现参保人员就地就医、持卡结算。
二、按国务院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提高统筹层次,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市(地)级统筹,在同一统筹地区范围内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标准和管理、结算方式,实行统一结算,减少异地就医结算。
三、参保人员短期出差、学习培训或度假等期间,在异地发生疾病并就地紧急诊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由参保地按参保地规定报销。
四、参保人员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异地转诊的,...
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黑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并施行。据悉,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尚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依据诊断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
根据《办法》,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假证明报送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黑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职工所受伤害未列入《黑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以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停工留薪期鉴定结论为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多部位、多组织器官受到伤害的,以对应的各停工留薪期中最长的期限作为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根...
黑龙江省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每人每月增加56元。
各市(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养老保险省直管的行业、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6〕1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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