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什么情况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企业需要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什么情况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什么情况下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一家注册资金50万元、从业人数8人的新办商贸批发企业财务人员来电咨询,该公司在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是否实行辅导期管理?在进项税的核算上应如何处理?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2号)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所称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该公司在按照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实行辅导期管理。
《通知》第五条规定,新认定为一般...
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不少市民对于普通商品房的认定标准发生变化从而产生的税费问题有疑问。从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大连市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还没有办税的市民可以按照新标准执行;市民在购房后交了税但没有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申请退税。
据悉,《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是4月30日出台,其中调整了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位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有这3个条件同时满足,才可以认定为普通商品住房,有一项不符合,则被称为“豪宅”。其他区市县、先导区根据本地区具体房价水平,合理确定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
不少市民咨询,如果在政策出台之前买了房子,...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
例如,A企业以1000万元购入B企业100%的净资产,该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改组条件,购买日B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均为800万元,计税基础为700万元,则有100万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假设B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则可确认3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账务处理为借记净资产80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1000万元,同时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30万元,借贷方的差额230万元确认商誉。但实际上A企业是以1000万元购入B企业公...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那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2、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范围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和《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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