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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把皇帝都给啪啪打脸的奇葩案件。
嘉庆二十年四月,河间府宁津县人迟孙氏,向大清都察院提交控状,称:
本县无赖贾克行强奸其十四岁长女迟二姐,贾克行之侄贾九儿强奸其十岁幼女迟坤姐。
宁津县知县不仅不予严查,反而胁迫迟孙氏与贾克行和解息讼。迟孙氏不服,竟遭知县掌嘴之刑。
于是,迟孙氏不得已,只能京控督察院,请求皇帝做主。
强奸幼女、知县压案、苦主遭刑,这种案子简直挑战人伦底线。于是,都察院不敢耽搁,立即根据案情写成奏折,连同状纸一起奏报嘉庆皇帝。
苦主,的确够苦;案子,的确够冤。然而,说破大天,这也就是一起刑事案件,而且没出人命。那么,一起刑事案件,为什么能够一口气递到大清皇帝面前?
一个原因是清朝的“京控”制度。
老百姓可以绕开县、府、道、省各级衙门,直接到北京向皇帝告状,而且地方官员不得阻拦。当然,老百姓向皇帝告状,也不会直接把状纸递交到皇帝手中。但是,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是两个专门受理京控案件的朝廷机构。也就是说,老百姓能到北京告状,而且北京也有专门的受理衙门。
另一个原因是善良的嘉庆皇帝。
“长途跋涉,远至京师,自必有迫于不得已之苦情。若地方官秉公研审,不稍回护,小民冤抑得伸,岂肯远涉控诉”。嘉庆皇帝自登基以来,便对京控案高度关注,认为老百姓不是冤得不能再冤,就不会跋山涉水地跑到京师告状。所以,其严令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对于京控大案,务必做到随时上奏。即便是一般案件,也要定期汇总上报。因此,凡是京控案件,善良的嘉庆皇帝一定会亲自过问。
说到这里,我们一定会感叹古代司法制度的精妙以及大清皇帝的善良。这里不仅包含仁义的统治理念,而且包含了高明的统治艺术。
但是,这种统治的仁义和统治的艺术,马上就会遭遇真实世界的无情打脸。
嘉庆皇帝接到都察院的奏报后,简直怒发冲天:我大清的子民到底有多悲惨、我大清的官员到底有多混蛋。于是,严令直隶总督那彦成亲自督办,诏令:
务即提同全案人证,严切根究,按律惩办,毋稍瞻徇。如那彦成不能将此案实情剖判明确,朕即将此案交刑部提讯,并将该督加以惩处,决不宽待。
嘉庆皇帝身在北京,直隶总督身在保定,案子却发生在河间府。所以,嘉庆皇帝再怎么着急,也没用。受通讯和交通条件所限,没有个把月的时间,他根本不会收到新的案情汇报。
于是,怒不可遏加内心急切的嘉庆皇帝,同时要求直隶总督那彦成“先将大概情节迅速覆奏,以慰廑念”。简单说,就是先把手头资料加急汇总,然后赶紧汇报,同时赶紧查案。
皇帝发了天怒,那彦成不敢怠慢,连夜召开直隶总督所属衙门的联席例会,同时搜集各方资料档案,必须先给嘉庆皇帝攒出一份“前情提要”。
也是凑巧,这个迟孙氏,曾于当年二月,到过直隶总督衙门控告。对于这种案件,“善良”的嘉庆皇帝怒不可遏,但“老辣”的那彦成竟完全没当回事。他只是批令按察司(专门负责邢狱的省级衙门)转交河间府审办此案。
官僚制低头走流程。你迟孙氏举报县级衙门不作为、乱作为,那总督府就批转府级衙门审办。而这就是流程。
不要对官僚制抱有太多敌意。首先,因为它只认流程,所以难免不讲人性;其次,也因为它只认流程,所以效率最高。面对庞大而复杂的大清帝国,你根本找不到其他治理方式能与官僚制相提并论。
但问题是这个那彦成不长眼,完全没有汉人科举官僚为官水准。这家伙竟然如实汇报了。报告说,这个迟孙氏在二月份来我这报案了,我批给了按察司,按察司又批给了河间府,河间府还在工作、还没汇报。
这个操作,彻底惹恼了善良的嘉庆皇帝。
没收到汇报的时候,嘉庆皇帝只对宁津县的生气。收到汇报之后,嘉庆皇帝才真正领教到手底下的官员到底有多没人性。
嘉庆皇帝当即下旨,痛斥那彦成,甚至狠批那彦成为“因循疲玩”。简单解释就是拖延不干活加玩忽职守。而且,又批到“犯此四字,朕必不恕”。
为什么嘉庆帝对“因循疲玩”如此深恶痛疾?
嘉庆十八年,即公元1813年,发生了一件大事,即天理教攻入紫禁城。而此次事件的主观原因就是大清各级官吏都在“因循疲玩”。天理教虽然各种闹,但各级各地的衙门统统“因循疲玩”,能不上报就不上报。即便个别衙门上报了,但其他衙门和上级衙门仍旧“因循疲玩”,普遍不当回事,甚至也不想当回事。最后,竟然是一伙不要命的天理教信徒冲到紫禁城搞了一场恐怖活动。
那彦成看见“因循疲玩”这四个字,估计已经吓得发抖。于是,赶紧抽调司、道、府、县的一众精干官吏组成专案组,同时把此案的原告、被告以及相关人员统统提到省里,一并会审。别管是与不是,这起案子一定要往大里整。
但是,原告迟孙氏没来。因为生病所以暂缓提审。真正的原告苦主没来,那这个案子还怎么审?
没关系,可以审。
因为强奸犯贾克行、贾九儿叔侄来了,被害人迟二姐、迟坤姐也来了,同时迟孙氏的老公爹迟子礼,也就是迟二姐、迟坤姐的爷爷,也来了。此外,还有一众迟氏族人以及相关证人,也全来了。
古代审案,尤其是官府高度重视的大案,一定是这种排场。不仅原告要来、被告要来,而且双方的有关族人,以及可能知情的证人全都要来。关键是不问你是否同意出庭作证,衙门都会派人全给薅来。
为什么要整这么大的排场?因为技术手段有限。不全叫来,案子就审不清。所以,凡是牵连进来的人,谁也别想置身事外。而且,案子审不完,大家谁也别想回家,全在大牢里押着。所以,一起案子下来,就能让很多人生离死别、让很多家庭家道中落。
同时,这迟孙氏没来,反倒更容易把案子审得清楚。因为此案的罪魁祸首,恰是所谓的原告苦主迟孙氏。
直隶诸衙门大堂会审,而审得结果却让大小官员瞠目结舌。
首先,被告贾克行和贾九儿叔侄,承认与迟二姐、迟坤姐通奸,但拒不承认强奸。
其次,被害迟二姐、迟坤姐两姐妹,不仅承认与贾克行、贾九儿叔侄有奸情,而且还承认与迟柱儿、迟梦龙等人有奸情。但都是奸情,不是强奸。
还不算完,两姐妹还说自己的母亲迟孙氏,也与贾克行、迟梦云、迟梦龙、迟象明等等很多人有奸情。
第三,最为关键的证人,是迟孙氏的老公爹迟子礼。迟子礼不仅不追究贾克行、贾九儿的罪责,反而要求官府把儿媳迟孙氏抓起来。
迟子礼供述称:
迟孙氏淫荡泼辣,经常召集一众奸夫在家饮酒作乐。自己的两个孙女,早被其糟蹋;自己的儿子,也被逼得离家出走;而自己一个老人,更是长期被迟孙氏虐待殴打。
嘉庆十八年六月,迟孙氏曾用镰刀将自己砍伤。所以,当时就到县衙控告。在古代,媳妇殴打公爹,是重罪。在被族人劝说后,自己将状纸撤回,但宁津县留有案底。
嘉庆十九年六月,贾克行与迟孙氏打架。次日,迟孙氏就命令自己带迟二姐和迟坤姐前往县衙,控告贾克行叔侄强奸二女。
但是,自己途中生病。于是,与贾克行不和的族人迟梦云,带两姐妹到县衙控告喊冤。
知县尚未审结,儿媳迟孙氏又命令自己和族人迟梦云带两孙女到河间府和按察司告状。
迟二姐、迟坤姐的供述,与迟子礼大体不差。同时,两姐妹还交代说:嘉庆二十年正月,祖父迟子礼、母亲迟孙氏和一众族人带着两姐妹,总共7人,到保定府告状。途中,母亲迟孙氏与宁晋县的代书李有俊、仵作王某二人,又生奸情。
后来,迟孙氏“得理不饶人”,见直隶各级衙门“不作为、慢作为”,于是又把诉状递到了北京的大清都察院,直至上达天庭,官司打到了嘉庆皇帝的面前。
迟孙氏的这个奇葩神操作,彻底惊呆了直隶总督府的各级官员。这些人根本不敢相信。如果是这样,那嘉庆皇帝会不会信?还有,嘉庆皇帝的面子往哪摆?皇帝的一通天威,到底发给了谁?
但是,皇帝催问急切、事实又不容争辩。所以,直隶总督那彦成据实上奏,尽量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尽量给皇帝找台阶下:
现将本案仍督同司道等秉公虚衷研审,按拟具奏。总期无枉无纵,不敢稍存成见,自蹈重咎。至该县陈鸿猷如此昏聩糊涂,阘茸废弛,臣平日毫无觉察,未能及早参劾,实切悚惶,容俟定案时请旨将臣议处,以为不能察吏者诫。
那么,嘉庆皇帝会是什么反应?
嘉庆皇帝这次就批了一个字“览”。然后,啥也不说了,就等直隶方面继续追查详情,怎么也得把迟孙氏抓来再说。
又过了一个月,迟孙氏抓捕到案、案件水落石出,跟先前迟子礼与迟氏姐妹的供述一致。于是,直隶总督府拿出处理意见:
迟孙氏通奸、诬告,肯定有罪。但这个罪远不如殴伤公爹迟子礼的罪过更大,所以从一重罪就够,即依“妻殴夫之父母者斩”律,拟斩立决。
族人迟梦龙,诱奸还是幼女的迟坤姐,虽属和奸但视同强奸,这才是一起像回事的强奸案,所以,拟绞监候。
贾克行,比照“凶恶棍徒屡次生事、行凶扰害”例,贾克行那就不是强奸案,所以,拟杖一百,发配四千里安置。
其余人等依律或杖或徒,该收拾的,必须收拾。否则,对不起皇帝的关注,大案就要往大里整。但,再怎么整,也就只能这么大了。因为相关人员就这么多。
但,案件发生地的宁津知县陈鸿猷,必须要为整个官僚制“埋单”。
这家伙没有及时审清迟孙氏告贾克行一案,导致一起诬告案竟诬告到了皇帝面前。最后,直隶大小官员全都灰头土脸。
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问题。
最主要的问题是迟孙氏殴打公爹迟子礼一案。这可是违逆人伦的大案要案。然而,你个知县竟给调解了事。这才是必须加重处置的问题,所以,知县陈鸿猷,不仅革职而且发配新疆。
嘉庆皇帝接到直隶总督府的奏报后,也彻底没了脾气。当初怒不可遏,现在怒不知所往。
要对官员发怒,但官员办得没错,不仅程序合法而且实质正义。关键是程序合法,按照官僚制的程序一步一步走,这起诬告案早晚会水落石出。
要对迟孙氏发怒,但迟孙氏已经是个“死人”,你还怎么发火?关键是迟孙氏一个刁蛮淫妇,值得皇帝发火吗?
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教于硕儒之案,嘉庆皇帝想不善良都不行。但是,善良的嘉庆皇帝,却严重地低估了社会之复杂、人性之险恶。天理教攻入紫禁城,是官僚制“因循疲玩”。而迟孙氏控告贾克行案,则是他这位皇帝过度热忱了。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以前读到这句话,总觉得孔子不讲公正。圣人怎么能和稀泥呢?凡事必须得分出个是非对错,这才叫公正。“使无讼”,是什么鬼逻辑?
黄仁宇在《万里十五年》中讲到的海瑞判案,完全就是孔子和稀泥的现实操作。
海瑞根本不想当什么福尔摩斯,就拿两条原则判案:富人跟穷人争名分,那必须是富人赢;富人跟穷人争财产,那必须是穷人赢。
名分案件,穷人赢了,穷人就会目无尊长。财产案件,富人赢了,富人就是锱铢必较。所以,海瑞不讲法制,也不讲公正,他只要和谐。海瑞的逻辑,跟孔夫子大体不差。
但是,年龄大了、书读多了,才真正感叹古人的智慧。
为什么古代中国会是“使无讼”的操作?
像嘉庆皇帝那样不行吗?“严切根究,按律惩办,毋稍瞻徇”,这么做不好吗?“因循疲玩”,“犯此四字,朕必不恕”,这样做不行吗?
答案是不行。
因为社会之复杂远超古代皇帝的想象,也远超古代官僚制的司法行政极限。你想把所有的案件都弄个水落石出,根本做不到。所以,最好是“使无讼”,正义的规则让老百姓在儒家意识形态下自然演化。
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问题。
因为案件没有终局,所以老百姓遇不到县青天,就要找府青天、省青天,甚至还要找到终极青天,即皇帝大人。那么,然后呢?
不用到皇帝那里。一套在官僚制的司法流程走下来,什么人家都得家道中落、甚至家破人亡。在整个流程的运转过程中,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全都要破产,甚至死得死、伤得伤。此外,还有大量的证人,也是同样的遭遇。
这就是一个没有赢家的终局。
最后官司肯定会不打了。但往往不是正义伸张、是非辨明,而是原告、被告熬废了。要么原告熬不住了,于是不告了;要么被告熬不住了,于是认怂了。甚至,原告和被告全在监狱里关死了。最后的终局,还是“使无讼”。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人就不是彻底的理性动物。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假设,在现实世界中反例多多。为了一文钱的争执,有的人会倾家荡产地打官司。
如果皇帝和官僚制热忱过度会怎么样?
明清之时,流行的一句话,叫“图准不图审,包准不包赢”。打官司,不为打赢,只求获准立案。但凡官府立案,那目的也就实现了。至于官府审不审、官司赢不赢,根本不重要。因为官府立案,就是最大的杀伤性武器,被告往往会倾家荡产。所以,打官司成了乡间无赖的惯用伎俩。
而嘉庆皇帝对京控案件的高度关注,这不仅为无赖兴风作浪创造了条件,而且导致临近京师的各级官员无所措手足。(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官员,反倒不怕,因为进京打官司的成本太高)
真实世界是不可约的复杂。看得到的人性往往是浮在海面上的冰山。所以,我们需要拒绝那种过度的热忱,让自己谦卑下来。“吾犹人也”,这就是孔夫子的谦卑;“必也使无讼乎”,这就是孔夫子对过度热忱的拒绝。
1870年,两江总督马新贻阅兵结束后回公署,突然从路边窜出一人,一刀刺中马新贻右肋,然后仰天大喊“刺客就是我张文祥,养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最后被擒拿归案,这一事件被称为“刺马案”,此乃清朝四大离奇悬案之一!(其他三案为杨月楼案、太原奇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与其他三案相比,刺马案被刺官员为一品大员,守卫森严,而凶手与马新贻并无利害关系,整个审理过程颇多蹊跷,朝廷不断催促下却草草结案,主审法官审完后回家躲避,自此不再为官,为何一件刑事案件会如此曲折,其中涉及到了中央与地方的角力。
马新贻上任前曾被慈禧召见,之后十分惊恐,并宣称不久于人世马新贻是山东菏泽人,27岁考中进士之后,43岁便成为了浙江巡抚,46岁升为闽浙总督,47岁调任两江总督,他既没有赫赫战功,也没有特殊的政绩,但是提升速度之快,令人咂舌,如果不是背后有人,实在想不出其他原因。
在就职前,马新贻奉旨进京向慈禧太后请安,当他从养心殿出来时,身上穿得朝服全部湿透,据马新贻的后代揭秘:慈禧太后曾经授予他一道密旨,要他秘密调查太平天国国库经营的下落及相关事宜,他深知此事关系重大,此去凶多吉险,因而紧张到难以自控。
回到家中,马新贻把两个兄弟叫到身边说道”我这次去任职凶多吉少,万一身有不测,千万不要到京城去告状,要忍气吞声方能自保”。
(马新贻)
准备妥当后,马新贻便出发前往南京,从曾国藩手中接下了主政一方的大权,曾国藩前往天津负责“教案”(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由纠结地痞欺压民众,导致民众攻击教会致数十人被谋杀)。
1870年8月22日,马新贻照例阅兵检查,这次阅兵允许百姓观看,结束后马新贻步行回署,却遭遇了张文祥的刺杀。
为了完成这次刺杀,张文祥苦练了刺杀技术数月,他用精钢做了两把锋利无比的匕首,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用匕首刺四五层牛皮。一开始,张文祥一层牛皮也刺不透,可几个月后,他能一刀轻松穿透五层牛皮。在刺杀之前,他还特意考察了地点,确保一击即中。
马新贻被刺中后脸色苍白,蜷缩着身体,众人将他扶回公署,很快便呼吸困难,最终因抢救无效一命呜呼。
刺杀过程疑点重重,审理过程一波三折,最后草草结案案发之后,朝廷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审讯,主审法官为江宁将军魁玉,可张文祥守口如瓶,任由魁玉动用各种酷刑,愣是一个字不说。魁玉一看这样没法交差,于是禀告朝廷:张文祥参加过太平军,我已将他女儿、儿子捉拿归案。
朝廷也不是傻子,知道魁玉说的都是废话,立刻抽调漕运总督张之万去南京审理此案。
张之万是个老油条,知道张文祥背后必有指使,如果审出来了,主使对己不利,审不出来朝廷问罪,于是他就用了一个字:拖!
朝廷觉得此事关系重大,8月30日给曾国藩下了调令,让他立马动身回南京。当时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两头不是人,法国人骂他审案不力,中国人骂他是走狗汉奸。他压力很大,调令正好解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可面对调令,他却以年事已高,老眼昏花为由赖着不走。朝廷三番五次找他,他才勉强答应,11月7日出发,36天后才到南京,上任之后也不着急审案,反而慢慢悠悠地拖着,原来他在等一个人:刑部尚书郑敦谨。
1871年2月19日,郑敦谨姗姗来迟,刺马案才正式开审,但审理过程并不顺利,因为只有郑敦谨一个人在发问,坐在一旁的曾国藩总是闭目养神,几天下来郑敦谨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每当他审到关键之处,曾国藩总会提示几句“差不多就得了”。
郑敦谨看得出来,刺杀马新贻的案件涉及到多个重要部门,牵扯势力庞大,于是他给出了一个结果
“张文祥曾从发逆,复通海盗。曾于马新贻阅边至宁波时,拦舆呈控,未准审理,该犯心怀忿恨。”
也就是说张文祥一开始是好人,后来他的同伴被海盗杀死,他请求马新贻审理,可是案件没受理,于是他怀恨在心,刺杀马新贻。这个说法漏洞很多,想想谁会因为一个不认不识的人不审理案子去刺杀一个人,而且还必须让他死呢?
奇怪的是,朝廷竟然接受了这个结论,4月4日,朝廷批准了张文祥的死刑,执行者就是马新贻的弟弟马四。马四为了报复,让刽子手用铁钩将张文祥的肉勾出,一刀刀地割,从上午到下午割了三个多小时,后来又剖腹挖心祭祀马新贻,整个过程,张文祥自始至终咬紧牙关,没有发出一声喊叫,而他的儿子被阉割后发配至黑龙江宁古塔为奴。
(《投名状》便是根据民间传说改编)
主审法官辞官,曾国藩或许是刺马案知情人!刺马案的离奇之处在于凶手的动机不详,疑点重重,却被凌迟处死,殃及家人!
案件审理结束后,郑敦谨没有得到朝廷的命令就直接离开了南京,临行前,曾国藩给他送行,被送出500两银子,但郑敦谨坚决不收,两位手下却收下了银子。
当他走到半路,向清廷提出辞职,还没等答复,自己就回家了,从此不问朝政,也不管朝廷如何要挟他,他始终坚称有病在身,永不为官。
由此看来,郑敦谨不是不想为官,而是害怕遭人报复,毕竟刺马案牵扯的势力太多,只有隐退才能保全性命。
那么刺马案最可能的原因是什么呢?这里涉及到了慈禧和曾国藩的博弈。太平天国在南京经营了10年之久,天王府内金银财宝堆积如山,曾国藩的九弟曾国荃攻陷南京后,让手下人私藏了不少的财富,抢掠时间达数天之久,为了灭迹甚至一把火将南京城烧毁,那场火烧了8天8夜,对此朝廷上下颇有微词,慈禧太后更是心中不快,让她无法释怀的是那些财富去哪里了!
(曾国藩)
十几年来湘军战斗力快速提升,很多人传言曾国藩有野心,但是清朝面对内忧外患,却又不得不倚重湘军,当太平天国被铲除后,朝廷开始卸磨杀驴,首当其冲就是曾国藩。
马新贻升迁任职代表的是慈禧的皇权,他去南京的目的,一是为了削弱曾国藩的兵权,另一个方面则是查清太平天国宝藏之谜。而可悲的是他没有自己的一兵一卒,就连卫队都是曾国藩派去保护他的。湘军盘根错节多年,岂是他一人之力就可扰乱。
所以马新贻就成了两方缠斗的牺牲品,他去南京之前便预见了这种结局,但死前依然不甘心,问了一个无解的答案“为什么一个我不认识的人,要杀我呢?”
曾国藩与刺马案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即使不是主谋,也是其中的知情者,正因如此,他才会百般阻挠,将张文祥处死。
张文祥也是一名铮铮铁骨,不管谁来审问,我自岿然不动,让这起刺马案成为了一桩悬案。不过,随着时过境迁,真正关心此案的人又有几人,值得思考。
结语:
最终两江总督的宝座是还落入了湘军手中,其他人不敢问津,这可能也是一种宿命。
刺马案的离奇之处在于凶手执意要杀死马新贻,而他与马新贻并不认识,所谓的海盗一说只是为了应付别人口实,真正的动机只有当权者最为清楚。
2017年的俄罗斯夫妻“食人案”吧,18年间夫妻两杀害并吃掉了至少30个人,是迄今为止能够确认的吃人最多的一对恶魔。
【没有血腥图片,可以放心看】
事情发生在黑海边上被誉为“库班首都”、“俄罗斯南部之都”的克拉斯诺达尔。
2017年9月11日,克拉斯诺达尔警方接到报案,有一位建筑工人在一处俄罗斯国防部空军院校旁的草地上捡到一包黑色塑料袋,而塑料袋里面似乎装有人体残肢。警方立即对塑料袋里的物体进行了检测并证实了这是属于一名中年女性的身体组织…只不过残肢被切割得太碎了,所以他们毫无头绪,甚至连死者身份都很难确认。
不过几天之后案件就有了进展,因为另一位建筑工人霍米亚科夫同样在9月11日当天在那位工人捡到塑料袋草地的附近捡到了一个三星手机,而且还没锁…
出于好奇,霍米亚科夫准备看看机主的照片集。其中有几张照片非常奇怪,他一下还没反应过来,仔细研究过后他发现其中一张照片是一个男人和一具尸体的合影;一张照片是该男子嘴里含着一块被肢解的手掌;还有一张照片则是一个头颅被摆在餐桌上,头颅周围摆满了橘子,一只男性右手还正在将一颗柠檬挂在他的鼻子上…
霍米亚科夫虽然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可他并没有选择报警(心真大)…
然而没过几天,照片上的主人竟然找上门了!心惊胆战的霍米亚科夫否认了自己有捡到手机的事实,待确定对方走了以后立即报案并将手机交给了警方。当地警方收到手机后通过上面的信息锁定了嫌疑人——俄罗斯国防部空军院校的工作人员【巴克夏耶夫】和他的护士妻子【娜塔莉亚】,并决定立即将他两逮捕。
他们冲进嫌疑人位于该军事院校旁宿舍的住处里,在他们家的冰箱里发现了超过8组被冷冻的尸块、几十瓶装有人肉或人体器官的“罐头”、客厅里摆满了大量用人头发做成的假发以及用来装运尸体的黑色塑料袋、卧室壁橱里搜出19张干燥的年轻女性人皮、垃圾桶中找到一颗酒红色头发的人头,旁边还有一张没来得及晒干的人皮…
经审讯,这些人都是这位叫做巴克夏耶夫的35岁男子和他42岁的妻子娜塔莉亚所杀,从1999年12月第一次杀人并分食起,18年时间里两人共杀了至少30个人并把他们都吃了…
不单单自己吃,作为那所军事院校护士的娜塔莉亚还将吃不完的人肉分给院校的学员们吃…
巴克夏耶夫1982年出生于西伯利亚,没多久就被亲生父母抛弃,随后一对无法生育的夫妻收养了他,可是养母在她十几岁时就因为癌症去世,而从小性格怪异的他和养父的关系并不融洽,偷窃、纵火、斗殴、不愿工作、欠了银行钱也不还,忍无可忍的养父终于将还未成年的巴克夏耶夫赶了出去。但是流落街头的巴克夏耶夫遇到了大他七岁的娜塔莉亚。见其可怜,娜塔莉亚收留了他并在他还没成年时就和他结了婚。娜塔莉亚是一个悍妇,性格泼辣,邻居都对她难以忍受,年轻时就常常为了小事和人“大动干戈”,而巴克夏耶夫也是个性格怪异的人,因此夫妻两个非常离群,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来往。
1999年圣诞节,为了迎接新世纪的到来,他们决定杀一个人吃吃“庆祝”一下…夫妻两将受害人用药物迷晕后趁其睡熟之际将其捂死。
可能第一次吃人,两人都很兴奋,不单单做了一餐“人头宴”,还特意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这期间他们通过征婚网站诱骗了许多“猎物”,手法都是用乙醚或苯巴比妥等迷药(娜塔莉亚作为护士获得这些药品很简单)将受害人迷晕后再杀害分食,偶尔吃不完的、家里又放不下了就拿到学院去将蒸熟的人肉喂给飞行员吃…
虽然邻居常常闻到怪异的腐尸味道,但是碍于娜塔莉亚的彪悍,没人敢进屋查看,也因为害怕被报复学院宿舍的管理员甚至都不敢报警,直到某天一位35岁的女性从一处小镇搬到克拉斯诺达尔。
9月8号那天,夫妻两在某处喝酒时遇到这个女人并发生了激烈的冲突,性格暴戾的两人决定将其杀害并肢解。他们将尸块都用塑料袋装好,并带走了其中的绝大部分,可是仍留了一包在那还没来得及拿走,因此就有了第一名工人的报案。随后不知什么原因,在回来寻找尸块的巴克夏耶夫不仅没找到塑料袋甚至还把手机给弄丢了…这就又有了第二名工人的报案。
而在被抓之前,巴克夏耶夫还天天背着受害人的部分尸块上下班、坐地铁…那颗没来得及处理的人头应该就是该女子的吧…
当地媒体还爆料称在他们家里搜出了教人成为食人魔的录影带,甚至还有日本食人魔佐川一政的自传…是受了启发?这种东西估计残害了很多人…也就日本人允许他出版!
谢邀!风流的女人是祸水,我认为说得对,因为风流的女人身边异性朋友不断,这样的女人沒有底线,会与身边的异性朋友频频献媚,她们对待自己和感情是无所谓的。
她们从来都不会认真对待感情,做事也只凭自己的主观意愿,而不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感情先入为主,不懂得全身心付出,只会向你索取。她们想要的是,追求物质享受的满足感。
风流的女人,很难有原则和底线,甚至还会去破坏别人的家庭。遇到这样的女人一定要远离!
光绪三年十二月初十,隆冬时节。有人在南京三牌楼的雪地上发现了一具无名男尸,赶紧报案。经上元县知县的初步勘验,死者身上有多处刀伤,发辫被砍断,现场还遗有一把篾刀。显然,这是一起杀人命案。
由于死者身份不明,凶手不知所终,两江总督沈葆桢便饬令营务处的洪汝奎负责破案。洪汝奎领命,安排他的手下、缉捕委员胡金传侦查、访拿杀人凶手。数日后,胡金传逮捕了妙耳山的僧人绍宗、火夫张克友与屠户曲学如三人,称他们就是三牌楼命案的凶犯。胡金传还带来一个叫做小庚的瓜子小贩,说他是目击证人,初九夜里在三牌楼看到死者躺在雪地上,旁边还站着三个人,正是绍宗、张克友与曲学如,其中一人还恶狠狠警告小庚莫要多管闲事。
洪汝奎当即委派候补知县严坤、胡金传同堂审讯嫌犯。经严刑拷打,绍宗、张克友、曲学如供称,三人因为贫困图财,合谋杀死了贩猪的外乡人薛春芳,篾刀是张克友用过的凶器。
看来这起命案似乎已经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缉捕委员胡金传破案堪称神速。按照程序,案子最后上报到两江总督沈葆桢那里,沈葆桢作出批示:将“凶手”绍宗、曲学如就地正法,枭首示众,张克友因为先行认罪,得免一死,被割去右耳,刺字递回原籍。
时为光绪四年二月中旬,一起惊动了总督大人的人命案,从发现到结案,前后只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从疑犯认罪到正法伏诛,则不过数日时间。
在喧嚣的南京城,三牌楼命案曾经引起街头巷尾的议论,并上了《申报》的版面。但结案之后,慢慢便被人们遗忘了。
直到数年之后,光绪七年闰七月,金陵保甲局抓到一名叫做李大凤的窃贼,这窃贼为立功减刑,供出几年前他的表弟朱彪被周五、沈鲍洪合谋杀害的情节。官府立即缉拿周、沈归案,分别讯问,二人供出的结果让办案的官员大吃一惊:周五、沈鲍洪合谋杀人的时间、地点、情节,都跟光绪三年的三牌楼命案高度相似。
莫非四年前那个被杀害的所谓“薛春芳”,与本案受害者朱彪是同一个人?换言之,四年前伏法的绍宗、曲学如原来是被冤杀的?
这时候,曲学如的家族也纠合了五十余人,跑到两江总督衙门上访,称曲学如当年是含冤而死的。此时的两江总督已换成刘坤一,他委派了江宁布政使梁肇煌、盐巡道德寿、江宁知府赵佑宸等官员审理案件。经提审案犯、补传证人、隔离严鞫,这起发生在四年前的三牌楼命案的真相,终于拨云见日,显露出来:原来,朱彪与周五、沈鲍洪素来相识,因为朱彪诱奸了周五拐来的女子刘王氏,又与沈鲍洪诱拐来的妻子赵高氏通奸,周、沈二人心中气愤,便在光绪三年十二月初九三更时分,将朱彪骗到三牌楼雪地上砍死。次日被人发现的死者“薛春芳”,其实就是朱彪。
四年前,领命访拿凶手的缉捕委员胡金传急于破案,又苦无线索,便指使瓜子小贩小庚指证绍宗、张克友、曲学如三人为杀人凶手。三个人熬不过官府的严刑,只好画押认罪,虚构了杀人的情节,胡扯出一个“薛春芳”的人名。
三个无辜的草民,莫名其妙地被认定为杀人凶手,竟毫无办法洗雪自己的冤情。这样的司法机制,何其荒谬!细细究来,我们会发现大清国的司法制度中存在着致命的缺陷:首先,缉捕委员居然可以参与司法审判,这是典型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清朝的这一制度设计,远不如宋代司法制度合理,在宋代,缉捕官不可以参与推勘,他们的责任只是抓捕到犯罪嫌疑人,至于嫌犯是不是真的有罪,该判什么刑,他们是不允许插手的。
其次,清代司法虽然设置了一套繁复的复审程序,一宗命案经县衙初审后,还要知府、按察司、督抚复审,最后还需要中央刑部复核,但实际上,复审的程序往往只是走过场,形同虚设。比如三牌楼命案,其实只经过严坤、胡金传两级审讯,其他负有复审责任的机构,只是在结案报告上挂个名而已。案子上报到两江总督那里,沈葆桢也没有复审,便饬令将案犯就地正法。
再次,即使层层走完复审的程序,也未必能够及时发现冤情,因为清代的地方不设专职的司法机关,更无专业的司法官,一起刑案的复审,通常是督抚委派行政官员负责审讯,甚至连营务处这样的军事机构也参与审判。这些非专业“法官”缺乏司法训练,难免“葫芦僧断葫芦案”。这又是不及宋朝的地方,宋代的州一级,一般均置三个法院:当置司、州院与司理院;有些大州的州院、司理院又分设左右院,即有五个法院;每一个法院都配置若干专业的法官,叫录事参军、司录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
最后,清代对死刑犯的处决,按正常程序需经刑部核准,但在晚清镇压太平军的过程中,地方督抚获得了“就地正法”的权力,可以绕过刑部,先斩后奏。“就地正法”虽然有利于地方当局组织“严打”,维持秩序,但也给滥杀无辜开了方便之门。尽管我们不应对刑部复核的程序抱太高期望,但三牌楼命案中的绍宗、曲学如显然就是死在“就地正法”的制度上。当时的《申报》评论说:“苟由地方官,则咨题候覆,然后行刑,断无讯定之日去正法不过数日之理。”
所幸清朝的司法制度尚未完全泯灭官员的良知。在周五、沈鲍洪二人供出杀人真相之后,江苏地方当局并没有包庇原审官员、掩盖真相、弃冤死者的冤情于不顾。两江总督刘坤一立即奏请将胡金传暂行革职,归案讯问,又致信已经升任两淮盐运使的洪汝奎前来江宁协助调查。由于刘坤一认为洪汝奎只是受到胡金传的蒙蔽,并非有心制造冤狱,北京的御史又对刘坤一提出弹劾,认为“此案曲学如、僧绍宗之死,由洪汝奎锻炼而成。该督上下其词,显欲卸罪胡金传一人,意存偏纵”。我们知道,历代中,清代的台谏系统是最为软弱的,但御史的设置,毕竟对行政官的权力构成了一定的制衡,也使得清朝的行政与司法有了一些微弱的自我纠错功能。
在朝野舆论的压力下,光绪七年十二月初八,清廷谕令刑部侍郞薛允升赴江宁彻查三牌楼命案。薛允升是专业的司法官,他到达江宁后,为保证独立性,谢绝了地方官接待,闭门查案,调阅案卷,提审案犯、证人,一一剖清案情疑点,最后证实三牌楼命案确系周五、沈鲍洪所为,铁证如山,再无疑问。薛允升即回京城覆命。
次年二月二十九日,江宁方面奉上谕,判周五、胡金传斩立决,判沈鲍洪绞立决;洪汝奎与严坤革职,发配充军;沈葆桢因已去世,免议其罪;其他负有责任的官员也分别交部议处。
三牌楼命案至此真正结案。却不知冤死的绍宗、曲学如地下能否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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