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法律咨询(发生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今天给各位分享房产继承法律咨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发生继承纠纷如何起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房产继承法律咨询(发生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本文目录

  1. 母亲过世留下房产怎么办
  2. 房产证有夫妻二人的名字,丈夫去世了,妻子应该怎样办理继承手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3. 老人的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4. 房产继承新规定,可以子女给父母吗
  5. 发生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6. 办理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7. 继承房产必须经过公证或是诉讼吗

母亲过世留下房产怎么办

您好!

题主母亲过世之后,留下来的房产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除非不想要房子。

以下从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能“直接”得到这套房子么?

很肯定的说:如果不办理继承手续,得不到这套房子,直接结果就是任何人没有房屋的处置权(处置、出租等)。

题主母亲去世之后,至少有4个人可能有权利分得这套房子:姥姥、姥爷、父亲、还有题主。如果题主多兄弟姐妹,可能有权利分得的人更多。这是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就题主这个问题,这里无非就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确实还有如上所述的其他继承人在世。那么,怎么确定房子归谁、归多少呢?

第二种情况:只有一个继承人在世,确实没有其他继承人了。这回房子总归应该是一个人的了吧?那么,怎么证明其他继承人都不在世了?

所以,上述这两种情况,就是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的原因。

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类似的问题在悟空问答中回复过很多。这里简单提及一下:

1.确定继承人。

如果题主母亲去世之前有过合法有效遗嘱,继承人即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如果未留下遗嘱,就要按照上述说明的法定顺序继承人来确定。

确定下来之后,如果存在多位继承人,第一步动作是要协商:每个人继承多少、愿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份额。这个过程就是意见达成一致的过程。结果无非就是两个:一致、无争议;不一致、有争议。

当然,如果只有一位继承人,就不存在协商过程了。

这两种结果,决定了不同的继承办理方式。

2.继承手续的办理。

如果意见一致,走“无争议继承”的方式。按照目前仍普遍的做法,需要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需要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去之前,准备好四类材料:房产证明、死亡证明(包括题主母亲、以及法定继承人中所有去世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有多位继承人、意见不一致,就要通过法院打官司的途径来解决。判决结果体现为《法院判决书》。

3.办理过户手续。

上述两类办理方式的结果,是房产过户的依据。

继承人拿着《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去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更名为继承人。

房产证有夫妻二人的名字,丈夫去世了,妻子应该怎样办理继承手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您好!

题主母亲过世之后,留下来的房产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除非不想要房子。

以下从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能“直接”得到这套房子么?

很肯定的说:如果不办理继承手续,得不到这套房子,直接结果就是任何人没有房屋的处置权(处置、出租等)。

题主母亲去世之后,至少有4个人可能有权利分得这套房子:姥姥、姥爷、父亲、还有题主。如果题主多兄弟姐妹,可能有权利分得的人更多。这是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就题主这个问题,这里无非就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确实还有如上所述的其他继承人在世。那么,怎么确定房子归谁、归多少呢?

第二种情况:只有一个继承人在世,确实没有其他继承人了。这回房子总归应该是一个人的了吧?那么,怎么证明其他继承人都不在世了?

所以,上述这两种情况,就是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的原因。

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类似的问题在悟空问答中回复过很多。这里简单提及一下:

1.确定继承人。

如果题主母亲去世之前有过合法有效遗嘱,继承人即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如果未留下遗嘱,就要按照上述说明的法定顺序继承人来确定。

确定下来之后,如果存在多位继承人,第一步动作是要协商:每个人继承多少、愿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份额。这个过程就是意见达成一致的过程。结果无非就是两个:一致、无争议;不一致、有争议。

当然,如果只有一位继承人,就不存在协商过程了。

这两种结果,决定了不同的继承办理方式。

2.继承手续的办理。

如果意见一致,走“无争议继承”的方式。按照目前仍普遍的做法,需要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需要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去之前,准备好四类材料:房产证明、死亡证明(包括题主母亲、以及法定继承人中所有去世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有多位继承人、意见不一致,就要通过法院打官司的途径来解决。判决结果体现为《法院判决书》。

3.办理过户手续。

上述两类办理方式的结果,是房产过户的依据。

继承人拿着《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去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更名为继承人。

老人的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有哪些规定推荐回答:继承方面优先适用《继承法》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推荐回答: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房产继承法律问题推荐回答: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丧失权利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继承手续1被继承人证明原件2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3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可以证明与继承人的关系4继承人公证材料(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4、继承人的件(原外销房需公证);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2016年父母去世房产继承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推荐回答: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丧失权利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房产的继承和分割与其他财产不同,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继承手续1被继承人证明原件2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3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可以证明与继承人的关系4继承人法律上的问题关于房屋继承问题推荐回答:房屋继承:此类房产可分为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一、单独所有即指公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在此情况下,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二、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比如,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弟去世,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有一些,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权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产证取得后,再继承。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也不能继承。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更不承认此类房屋的产权。所以,此类房屋不属于继承法上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如果继承人和死者一样均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其继承死者的宅基地和房屋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甚至已经成为城镇户口,因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其取得需要主体符合特定的身份,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同样,继承后如何真正实现居住、使用的权利,依然需要有关法律和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上述内容纷繁复杂,仍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详细分析和论述。法律相关:《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二十六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房产继承新规定,可以子女给父母吗

按照民法典的新的规定,9月1号之后,子女和父母之间的房产都可以互相赠予。子女的房产同意赠与父母的话,可以办产权更改证明,但是如果父母想再卖房子的话,那么就需要交更高的交易税。如果父母不卖这套房子,只为自住,这种办法是比较好的。

发生继承纠纷如何起诉

1、确定继承性质、遗产和继承人范围以及起诉对象在法定继承中,被告主要是占有或多占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如法定继承人占有的份额比较恰当,或其占有的是依法应得的一部分,则可不将其列为被告。2、撰写起诉书3、正确认定向哪个法院起诉。另外,原告在起诉时必须依法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明、证据。

办理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您好!

房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继承有三种方式:

方式一:走公证继承。这种情况适合于继承人关于继承没有争议的情况。无论去世人生前是否留有遗嘱,只要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都可以走公证继承。具体流程上:(1)准备好所有继承人(包括去世人、去世人的父母、去世人的子女)的人事档案。这些材料主要在原单位开具。(2)上述人员中,有去世的,就需要人员的死亡证明。(3)亲属关系证明,可以到街道或者派出所开具。(4)所继承财产的财产证明。这些材料齐全了,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或者放弃继承权公证,最终拿到继承权公证书。注意,还没结束,一定要拿着继承权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或者去银行把钱取出来分给继承人。很多人以为不着急继承、或者继承了也不急过户,这是特别傻的想法!

方式二:直接走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继承的遗产是房产。理论上跟方式一相同,实操过程中,其实适合于法定继承、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注意,实际需要的材料一样不少,必须所有人全部到场。但是据我所知,真正办成的没几个,要求比办理继承权公证麻烦。具体可以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碰碰。可以的话就少了公证继承的环节。

方式三:诉讼。适用于继承人对于遗产继承存在争议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得走诉讼,或者调解。调解成了,有调解书;调解不成,打官司,按照法院判决结果继承,拿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判决书作用跟继承权公证书是一样的。后续凭这些去办理过户。

继承房产必须经过公证或是诉讼吗

您好!

题主母亲过世之后,留下来的房产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除非不想要房子。

以下从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能“直接”得到这套房子么?

很肯定的说:如果不办理继承手续,得不到这套房子,直接结果就是任何人没有房屋的处置权(处置、出租等)。

题主母亲去世之后,至少有4个人可能有权利分得这套房子:姥姥、姥爷、父亲、还有题主。如果题主多兄弟姐妹,可能有权利分得的人更多。这是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包括了去世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就题主这个问题,这里无非就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确实还有如上所述的其他继承人在世。那么,怎么确定房子归谁、归多少呢?

第二种情况:只有一个继承人在世,确实没有其他继承人了。这回房子总归应该是一个人的了吧?那么,怎么证明其他继承人都不在世了?

所以,上述这两种情况,就是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的原因。

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类似的问题在悟空问答中回复过很多。这里简单提及一下:

1.确定继承人。

如果题主母亲去世之前有过合法有效遗嘱,继承人即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如果未留下遗嘱,就要按照上述说明的法定顺序继承人来确定。

确定下来之后,如果存在多位继承人,第一步动作是要协商:每个人继承多少、愿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份额。这个过程就是意见达成一致的过程。结果无非就是两个:一致、无争议;不一致、有争议。

当然,如果只有一位继承人,就不存在协商过程了。

这两种结果,决定了不同的继承办理方式。

2.继承手续的办理。

如果意见一致,走“无争议继承”的方式。按照目前仍普遍的做法,需要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需要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去之前,准备好四类材料:房产证明、死亡证明(包括题主母亲、以及法定继承人中所有去世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有多位继承人、意见不一致,就要通过法院打官司的途径来解决。判决结果体现为《法院判决书》。

3.办理过户手续。

上述两类办理方式的结果,是房产过户的依据。

继承人拿着《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去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更名为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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