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和最新差旅费报销标准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以及最新差旅费报销标准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填写《出差计划申请表》写明出差人员、部门、职务、申请日期、到达地点、预计出差天数、计划出差日期、预计借款金额,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2、回公司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出差计划申请表》写明实际出差日期、实际出差天数、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补贴费、复印费等3、报销单有部门经理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报销
出差报销的差旅费标准因地区和单位而异,一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电话费等。交通费的标准是按照不同的交通方式确定的,例如火车、飞机、汽车等。住宿费的标准也因地而异,通常有星级标准,根据地区和季节不同,价格也会有所不同。餐费的标准通常是根据出差地的平均消费水平进行设定的。此外,其他支出如会议费、保险费等也可报销。无论是哪一项费用,都需要遵守公司或单位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并出具相关凭证,以免发生纠纷。
出差费用包括往返车费(不包含出租汽车),宿费(住宿费限额40元/每天,低于限额,据实报销。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购票费;4、交通费开支(1)乘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开会则只负责往返交通费6元;(3)如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税务局或地方财政部门没有明确规定,是企业自己制定的,在税务局备案就可以。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公司经费开支管理,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内容:
(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据实报销。
(二)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员工出差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1、交通费:员工出差的火车票(硬座、软座、硬卧),长途汽车票、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
2、住宿费:一般地区150元/天,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直辖市)200元/天。上述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部份自理。3、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每人每天30元,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发,不足一天的按全天计算。大市范围内公出中午确实无法赶回单位就餐的情况,按次补助午餐费10元。三、其他有关事宜:
1、员工出差前及返回公司上班当天均应去公司行政部登记。
2、员工出差路途遥远或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可乘坐飞机,并据实报销往返机场间的专线客车费或出租车费。
3、员工公出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确因工作需要或携带贵重物品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据实报销出租车票。
4、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随行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按总经理、副总经理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
5、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会议期间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与会人员不准再支报伙食补助费。
6、员工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另行报销。
7、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七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根据“差旅费报销单”上规定项目认真填写,伙食补助费无票据,直接在报销单上填写,交通费、住宿费等有关票据整齐粘帖在差旅费报销单背面,由部门主管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8、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差旅费的报销范围一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费和杂费等。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指出差人员出门所需的交通费用,住宿需要支付的房费,在外的餐费及相关费用。但是需要注意,这些费用必须合理,如果超出规定,企业很有可能不予报销。
通讯费是指出差期间的电话费,但是也有可能发生额外的邮寄费等相关费用。至于杂费内容就很多了,但大多数都是些很少发生的费用,影响不大。
一、差旅费制度
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二、一般差旅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目前一般企业大多都是采取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三、实行和借调人员等差旅费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管理,在保证员工出差有个良好工作条件的前提下,节约开支,降低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差类型分为以下四类:
(一)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务活动;
(二)公司批准参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各类会议、培训等;
(三)其他经过公司批准的公务活动;
(四)因公出国的费用,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写明出差事由、主要地点、路线、时间和往返的交通工具,经本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签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依据。
外出参加培训需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并持经审核的外出培训审批单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四条员工预借的差旅费,必须及时报销,出差返回后15个工作日内报销,不得拖欠,逾期不报的从下月工资中扣回,原借款未报销的,不得再次借款。
第五条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可报销的上限标准:
职务
乘坐交通工具
高管人员、首席研究员、总工程师、首席营销员
飞机、火车软卧
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研究员、支部书记
飞机、火车硬卧
一级、二级研究员;一级、二级工程师;主管;高级操作员、操作技师;销售分部经理
单飞、火车硬卧
其他人员(包括临时工和灵活用工)
火车硬卧
注:(一)其他人员从昆明出发,特殊情况如携带贵金属、打折机票接近当日火车票票价的,需乘坐飞机的应在出差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经主管领导签批。从昆明出发机票一律由党政办统一购买,并由党政办经办人签字后方可作为报销凭据。
(二)员工出差期间,乘坐火车硬座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30%计发补助费。
《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第六条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不超过标准总额据实报销,住宿补助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发。
第七条员工出差的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去往同一目的地的员工应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费按下列办法报销:
岗位省外省内一般地区特殊地区
2、员工出差不可一同住宿的,每日按下列标准报销
到达目的地住宿费报销标准一般地区
凭票报销,低于120元(含12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120元,按120元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特殊地区
凭票报销,低于150元(含15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150元,按150元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注:(一)以上住宿费报销均以合法票据为报销依据。
(二)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上海、北京、广州和海南省的海口市。
(三)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天数计发,住亲友家或无住宿发票的按每天40元计发。
(四)员工出差期间,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的,住宿费按每夜40元计发。
(五)两个以上(含两个)员工一同出差的,返回后必须一起报销差旅费,不得分开报销。
第八条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天20元计发(营销人员按每天30元计发),不再凭票报销。如特殊情况须据实报销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不再实行包干办法;如携带贵金属的员工,可按次凭票报销交通费,并扣除当日交通补助;自带交通工具的员工,不再报销交通费。已享受当日交通费补助的员工,不再报销由机场到市内的大巴票。
第九条员工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
省外省内一般地区特殊地区市、县
40.0050.0020.00
注:(一)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天所在地区计发伙食补助费。
(二)员工出差发生业务接待费必须经请示批准,并按实际发生金额扣除当天伙食补助费后给予报销。
(三)员工出差发生的业务接待费必须和差旅费一起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四)出差云锡及附属厂矿,提供食宿的,不计发补助;未安排食宿的,按省内标准计发伙食补助,符合第十条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条员工外出参加会议、长期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实凭据报销,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途中按出差规定报销。会议期间不安排伙食,按出差伙食补助包干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外出参加短期学习、培训,期限不超过30日,学习和培训期间不计发伙食补助费,但学习、培训地点在本市,而又未安排食宿的,需附相关证明,可按每天10元计发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因工作需要,员工短期在外地出差,时间超过30天(含30天),实行以下补助标准。
1、住宿费包干标准:
内容标准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费
为凭票报销,低于80元(含8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80元,按80元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不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费
为凭票报销,低于100元(含10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100元,按120元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2、伙食补助标准:人均每日
3、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人均每日10元,不再凭票报销。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员工,可报销由原单位或原学校到公司的路费、行李托运费,路费按火车硬卧凭据报销。
第十三条享受探亲假员工在探亲期间的往返路费报销规定:
1、员工每年一次探亲的可据实报销往返路费,四年一次探亲的,按本人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的30%部份自理,超出部份据实报销。
2、员工探亲路费按火车硬座车票凭据报销,年满50周岁的,可按火车硬卧车票凭据报销。
3、探亲期间发生的路费无法提供火车硬座或硬卧票据的,应出具相应车次票价证明作为报销依据。
4、探亲假类型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方可报销。
第十四条员工出差期间办理私事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为办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业务出差,按高管人员标准报销。
第十六条员工出差期间必经路线的车票遗失,必须作出情况说明并有证明人证明,经部门领导签字,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按原车票金额的90%报销。
第十七条员工因公出国,按国家有关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差旅费管理办法由党政办负责制定和审核。
第十九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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