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丽江唐雪案最新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唐雪杀人案大结局了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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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好使用防卫武器的时机,不能早了也不能晚了;
衡量好使用防卫武器的力量,不能大了也不能小了;
衡量好使用防卫武器的角度,不能偏了也不能准了;
……
▲总之一句话:想要被判定为正当防卫?
呵呵,你得在被人快打死的紧要关头,冷静地计算好各种因素后再出手。
▲如若不然?
你就是防卫过当!
另外纠正一下题目中的错误,人家叫唐雪,不叫李雪。本案是最高法、最高检去年推出了正当防卫指导案例以来,又一个具有非常重要指导价值的正当防卫案例▲其重要的指导价值在于:
虽然是对方带有凶器、半夜上门滋事,但是李雪已经提前准备了刀具!
如果这个案例放在以前,必然是会被判【防卫过当】。
▲而本次案例则充分说明:
承认公民在紧急情况下,有事先使用一切武器保卫自己的权利。
来看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发布的《唐雪防卫行为的简要分析》:作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第一,唐雪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李某先是对唐雪进行拦截汽车、言语挑衅,后又对唐雪的父亲进行殴打,并声称要喊人把唐雪一家砍死。事发当天凌晨,李某跑到唐雪家里滋事,后又持菜刀到唐雪家,并砍了唐雪家的大门。在唐雪出门查看事,李某冲上去就踹了唐雪一脚等等。
▲第二,唐雪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1.李某不仅已经实施了很多不法行为,而且还声称要把唐雪一家人砍死,后又手持菜刀去唐雪家,可以认为,李某的不法行为完全有可能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严重后果。
2.李某与唐雪相比,在攻击力量上有绝对优势
3.唐雪对自己的行为有克制,只是反击了李某的攻击,并没有伤害其他人
4.要动态地理解和认定重大损害——并不是说只要防卫行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就是重大损害。
上述第二条的第4点,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关键实际上,这一步,正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法制进步的重要体现。
▲如果按照静态去理解和认定重大损害
只有产生了重大伤害后,才会允许被害人进行反击。而这显然是不符合现实的。
▲如果按照动态去理解和认定重大损害
像本案中,李某身高力大,醉酒后甚至多名男性朋友都阻止不了他,那么他非常可能对唐雪及其一家人产生重大损害。那么在这个前提下,【就不应当要求唐雪克制自己的防卫手段与强度】。
总结:我国以往对【正当防卫】的定义是非常苛刻的,但是随着于欢案、昆山龙哥案,及本次的唐雪正当防卫案,及去年最高法、最高检去年推出了正当防卫指导案例,都充分说明了我国司法方面的重要进步。
本次案件的判罚,真的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唐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以检查院“不予起诉"暂告一段落。网络上呼声一片,认为此决定推动了法制建设,是法制的进步。也有网民对此提出了诸多的疑问,本人同样也有一些不解。特在此提出,望有识网民发表高见,以解迷惑!
案发起因:唐雪家人及各媒体说是李某无故拦车,并追逐唐雪进行恶意辱骂;而李某父亲、当地村民却在网上透露信息说是唐雪乘座的车辆刮蹭了李某,李某遗体小腿上有撞击伤,留有淤青。法律最基本的“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轻口供,不知此“撞击淤青"能否作为证据。当然,各种证据的收集、甄别、采信由办理此案的有关专业人士作出。不知“不予起诉"的决定对这样的证据有沒有采信?疑惑!
上述疑问,对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来讲,应该不会有多大的影响。但万丈高楼从地起,对于普通百姓以公序良俗作为对“社会人"人品评判的标准来讲,确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关系到给李某人品贴“标签"的问题:是唐家人、以及众多媒体、网民口诛笔伐的“流氓"、“无赖"、有“黑社会背景"的恶徒,或是一大学毕业生、在职青年、普通社会一员的问题。
刚才又看了那个当时也座在送唐雪回家的车上的那位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的视频证言:他与唐雪同座在后排,他在视频中说,李某当时站在车左前方,用手拍了拍车辆左前引擎盖,看就是喝了酒的,嘴里说了些什么没听清,我们没有理他,车缓慢通过后继续前行约五十米停下,唐雪下车回家。如果此视频中该人士的话可信,那就沒有“无故拦车”、追逐唐雪恶意辱骂一说;有村民发贴在网上,说明了李某被刮蹭后拍车辆引擎盖时说的话:“咯是眼瞎呀,开慢点嘛"。如此证明:李某不是“无故"、而是“有因"的拦了一下车,但并沒有把车拦停,也没有对唐雪的“追逐、辱骂";虽然李某确也暴过粗口,但并不是针对唐雪,而是针对车辆(驾驶员)的,因为此时的李某根本不知是送唐雪回家的车。视频中的人士与唐雪同座后排,他座在驾驶员后面、同在车的左侧都没听清站在车辆左前方的李某说了什么。所以,对李某“无故拦车,恶意追逐辱骂"的说辞,是不是案发后为脱罪、洗地,“嫁接"而来的指鹿为马呢?疑惑!
请注意:“唐雪回家,因没带钥匙,打电话给父亲唐家勇回家开门,并告知其父被李某拦车辱骂一事"这段说辞:家里奶奶、母亲、姐姐、姐夫都在,却舍近求远打电话给在外面喝酒的父亲,“并告知父亲被李某拦车一事";诚然,唐雪认为李某拦车辱骂让她受了委曲,因而向父亲倾诉,本也无可厚非,但却“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强调打电话是联系父亲回家开门,可以有如此荒谬的移花接木吗?疑惑!
接着,唐父、唐雪及姐姐唐彬相谐去追逐唐父口中经常酒后随意拦车的“无赖"、“恶霸"、“有黑恶背景"的李某,去“介绍二人认识"。试问:大夜十一点过,同村相距不远、一起玩大的亲戚、玩伴,需要唐父带俩女儿“怕久了不认识,去介绍一下"吗?并且不能等明天双方酒醒后再去“介绍"吗?疑惑!
既然李某是唐父及各大媒体口中、笔下的无赖、恶霸壮汉,甚至有“黑恶势力"背景的人,但父女三人此时却义无反顾的追了上去;是怕李某过后会更加变本加利的欺负亲戚、玩伴、邻居,或是自恃有更加强大的实力作后盾去“教训"李某?疑惑!
请看唐家父女三人追上李某后的情形:唐父亲自在视频证实,李某“大爹,我错了,以后不拦妹妹的车了"先道了歉,在随后事情渐了,双方各自离开时,却又说李某突然就无故的返身追上他踢了一脚,在接受央视的采访中又说是两脚,再起了肢体冲突。有村民发贴说是:临别双方返身而过时,唐雪一句“什么G8东西,还把自己当个人物了"的恶言刺激了李某,才导至李某返身追上唐父出脚。对于唐父口中的李某“无故"返身向他出脚,而村民发贴证明是唐雪的“骂"才引起李某向他出脚的说法,谁讲的更具有逻辑性、可靠性?疑惑!
在随后的肢体冲突中,唐家勇在视频中很“艺术"的讲:“捏住他手摁住",至于当时怎么按、″按住"在什么地方...具体情形,唐父没讲明,麻烦网民们用自已的思维去捋。随后讲唐雪因是女孩,指甲长,给李某脸(颈)部留了点“印子",对唐雪姐姐当时给他递砖头(李某之父在接受采访的视频中有证言)的行为只字未题。联系到后面李某踢门时,唐雪出去“看"都“怕",必须得帶两把刀“壮胆、防身";而此时,唐雪父女三人哪来的胆量,居然敢对恶棍、无赖、有“黑恶势力背景"的李某施以如此张狂的行为?疑惑!
唐雪父女回家后,唐家勇打电话将与李某“冲突"一事告知李父,李父电话中对唐家勇说:“你是长辈,先给我给他几下",随即带着极不情愿的李某来唐家,李某“大爹:我错了"道歉毕后,多次要求唐雪父女对自己满脸的伤痕也应“给个说法"。按你我升斗小民的心理:双方因生活锁事发生冲突,即使唐家占了多大个“理",对方巳主动上门道歉下了“矮桩",并且还是沾亲带故、数代“发小",更何况对方还是无赖、恶霸、有黑恶势力背景的人;按理:唐家应该借坡下驴,相应“对等"的给对方一两句客气话,双方话明气散,言归于好。然而,唐家人却强词对怼,绝无丝毫“软化"的迹像。有村民发贴说:“李父老实巴焦农民一个,文化也低。唐父年青时就是镇上一霸,村里人很多都被欺负过,年纪大了收敛了,不过像李父这样的还是比较怕他的"。村民片面之词,未可全信,但从唐加勇先带两女儿去追李某“介绍认识"发生的冲突中,捏(抓)住李某双手将李某摁在地上,以及后面唐雪与李某拼杀时,手持木棒助战(幸被村民拦住)的情形来看,是个什么样“人品"的人,相信网民自会判断!为何唐家不愿对等的给李某个说法以平息事端,是认为给了李某个说法会对村民眼中,“年青时是镇上一霸"的霸主地位有所动摇吗?疑惑!
眼看“冲突"再次发生,李父先给了李某一个耳光,然后叫村民将李某拉回家。
回家途中,李父听了李某讲述事情经过后教诲李某:“男子汉大丈夫,吃了点亏,没得啥"。回到家后,李父叫李某去洗漱睡觉,而李某在漱洗室镜片中看到自己一脸的血痕,联想到自己被唐家勇父女三人砖石、瓦片、手爪抓打,本就吃了亏,而在父亲的要求下含辱给唐家道歉,却没有得到正常人心里想得到的、相对平等的“说法",反而再受羞辱,遂再也压制不住愤懑的心情,提菜刀壮胆,打着电话骗过李父出了家门,大声吆喝再去唐家“讨说法",李父见状,急忙叫村民急追上去,以防李某惹祸,自己随后也追了上去。
李某到了唐家门前的具体情形,村民截屏中有证言:
证言中说“看见他手里拿了把菜刀,我和某某把他的刀拿过来去丢了很远",并明确的说李某没有翻墙,更没拿刀砍门的行为;只是说用脚在踢门,嘴上在喊“唐雪出来"。但网上发的视频上,唐家门上的“砍痕"确又真实、客观存在,到底该怎么判断李某有沒有砍门的行为呢?我们再来看看李某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我儿子拿的菜刀上没有一点痕迹"的视频证言。这句话,充分证明李某案发时所持的刀没有灭失,想已作为重要证据收集在案。如果真的是李某用所持菜刀砍唐家大门,给门上留下了那些显著的砍痕,而菜刀上却“沒有留下一点痕迹",试想:可能吗?如果不是李某用菜刀砍的,那么,唐家大门上的“砍痕"又是怎么产生的呢?疑惑!
唐父在视频中说:“唐雪听到砸门声后起床,因感到害怕去厨房拿了一把红色削果皮刀和一把黑色手柄水果刀放在裤兜里用于防身"。
请注意:唐雪向父亲告状后,唐父带唐雪姐妹去追李某介绍“认识"的时侯不害怕;双方冲突中,唐父捏(抓)住李某双手摁在地上,唐雪姐妹砖石、瓦片、爪子反击李某的时侯不害怕;李某父子去登门“下矮桩"道歉时,强词对怼更不害怕。却为何在此时突然“害怕",带“两把刀防身"?疑惑!
既然害怕,为何不报警?别说唐雪没有“常识",她可是当过兵的,并且姐姐还是律师,别说不知道该相信警察、该报警。是不是相信自己有实力能轻易的“摆平"李某呢?疑惑!
既然害怕,却为何公然打开院门、大门、屋门几重防护,主动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去“打开小门出门察看"?如果是先前与此事无直接冲突的人“出门察看",确实情有可原,但作为前面几次冲突的主要当事人,对外面现实的情形,作为一个有正常思维能力的“退伍军人",耳听李某嘶声力竭“唐雪出来"的“叫阵",对于双方“照面"会有什么产生,应该是可以预见的。所以,唐雪到底是浑身是胆雄纠纠,主动“打开小门"应战呢、或是唐父口中的仅仅是“出门察看"呢?疑惑!
在明知李某在门外大声“挑战",唐加勇口中:“大概二三十人,要来我家讨说法"的情形下,唐雪持双刀“开门去察看"的“开门去",是不是期许、促成双方再次冲突以便使用双刀实施“正当防卫”呢?疑惑!
再看“红星新闻"描述的“打斗"过程:“李德湘看见唐雪出门后用力挣脱朋友拉拽,冲上前即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脚,唐雪拿出红色削果皮刀反抗,李德湘继续挥拳击中唐雪左脸部,在被几位朋友拉开后再次挣脱冲向唐雪,对其拳打脚踢。唐雪招架中削果皮刀掉落地上,情急之下掏出黑色手柄水果刀用力反抗、挥刺,后双方被他人拉开"。
请看李某致命伤情:左手腕动脉断裂、右前胸宽4.4厘米的伤口、刺断升骨、差0.9厘米穿透后背。死者身高1.9米多,半夜大冬天,穿了多厚的衣服、胸部应该有多厚?而且刀叶不一定全部刺入,也不能肯定是不是“直刺",如果是“斜刺"的话,再加上刀把,想想看:这把刀的刀叶该有多长、能不能装在裤兜里参加打斗时不自伤、不掉落?到底是把什么样的“黑色把柄的水果刀"?疑惑!
唐雪雇请的、惯用网络造舆论的网红辩护律师殷清利,在接受视频采访时亲口证实,唐雪的杀人凶器是“一个黑色把的匕首"。可“不予起诉"决定书、各律政大伽、各大媒体在报道、宣传中,却全都以削皮刀、水果刀认定。是不是削皮刀、水果刀与管制刀具“匕首",在特定条件、特定事件、特定人物的使用中可以混同?是不是唐雪的网红辩护律师殷清利心存歹意诬陷唐雪:把家庭常用的削皮刀、水果刀恶意构陷成管制刀具“一个黑色把的匕首"?疑惑!
永胜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室主任子清明,在接受央视央采访的视频中亲口证明:“从她家门口出来往血汨方向十八米的位置,发现了滴落状血迹"。也就是说唐雪用匕首刺穿李某胸膛,是在离她家大门十八米远的地方。试问:从唐雪开门出来站在门口“迎战",到杀人于十八米远的地方,这十八米的距离是李某在被人架着的情形下,“拖着"唐雪移动了十八米、或是唐雪提着匕首扭打、追逐了十八米距离杀人?疑惑!
有追逐十八米开外杀人的″正当防卫"吗?疑惑!
更还有不可理喻的情节:唐雪之父唐加勇作为案件的参与者、矛盾的激化者、杀人案发时,手持木棒的助威者,案发后居然还面对媒体侃侃而谈,大言不惭的反问“怎样防卫才不是过当"。试问:有案件当事人作为“证人”在媒体作证的吗?疑惑!
那把唐辩护人殷清利亲口证实的″一个黑色把的匕首";能一刺透胸的、用于正当防卫杀人的作案凶器,在警方接报案后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失踪了。难道刀具会赋有“灵气",因为是用于“正当防卫",所以就自动不翼而飞了吗?疑惑!
宗上疑惑,祈望云南检查院、丽江检查院、唐雪的律师姐姐及家人、网红律师殷清利、各律政大伽:能对力图了解唐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不予起诉"的决定的网民答疑解惑;更希望有良心、有正义感的网民转发,并参予讨论,无论何种观点、何种看法的复贴,均表示致诚的谢意!
我会选择报警,这应该是我的一个正常心理和反应,报警结束后,我会在房子里等着,如果他不断的砍,到最后冲进来了,那就是互相打,看谁打得过谁。
如果警察一直不来,如半小时内,且外面人少,或者感觉只有李德胜一个人后,我会提刀出去查看,这个时候,如果他胆敢攻击我,对不起,刀子上,不管他有没有刀,你敢于半夜砍我家门,还一米九个头殴打这一个女人,对不起,不拿刀捅你都不行,不要说女人了,就是你半夜去砍男人家的门,还殴打他人,不拿刀捅你,就不正常了。
但选择报警,并不是否定唐雪拿刀查看和正当反击的合法性,其实,当你被别人深夜砍大门,你是选择报警还是去查看,因人而异,并不能因此就否定唐雪的选择错误,唐雪开门查看,也是正常的一种选择,人在面临危险的时候,他(她)可以选择逃跑,可以选择报警,也可以选择反击,唐雪出门查看,被殴打后,选择反击,也是正常的事情,因此,不能就此就否定其正当防卫的错误性,她还是正当防卫。
所以,支持唐学的正当防卫,她选择主动反击,没错。
半夜1点纠众多人提刀上门是什么行为?随行的人是什么人要彻查,这种性质是不是黑社会性质。
唐雪身高多少?体重多少?在服役期间是特种兵还是一般义务兵?在和一身高近190的男体育生打斗中会受到什么样的伤害?她该怎么样才能自保?死者和唐雪打斗中被反杀只能说
天道有轮回
苍天饶过谁
不能因死者被反杀而定性防卫过当,不是唐雪提刀到死者家里找事,何况那水果刀只可能是唐雪为了能给自己多点自保随手拿的道具,不是有预谋的准备杀人的工具。
个人认为唐雪是正当防卫
无罪
唐加勇的主要责任就是:
不断火上浇油,让小纠纷越演越烈,最终闹出人命!女儿之所以杀人,跟他这个父亲一味怂恿和鼓励有很大关系!
相比之下,李父尽力在化解矛盾。唐父第一次打完架之后,给李父一个电话,李父立马带着儿子过去道歉。李云湘先道完歉,然后认为双方都有错,对方也需要相互道歉,唐家父女不屑,再起争执,李父赶紧扇了儿子两巴掌,硬拉回去。
如果唐父能够做到李父的一半,那么就不会有这起杀人案。本来就是小事引发的纠纷而已,双方一来没有实质的利益矛盾,二来没有后继的时间去加深矛盾(春节过后两个年轻人就又各自出远门打工去了),这样都能闹出人命实在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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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法制的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增加力量!每个人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敢于反抗,敢于和恶势力做斗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不不用仅仅靠等警察叔叔来解决了。因为那样有可能等到警察到了事态会更严重。法律法规是维护正义的,那些持刀抢劫,杀人,闹事的本身就不在法律法规保护范围之内。死就死了,死不足惜!这样也有助于帮助国家扫黑除恶,净化环境,让我们的社会大家庭,更和谐,更美好,更团结,更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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