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部管理办法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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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经第二十八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侯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的主编部门下达。
第六条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第七条制订、修订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发布。
其中,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制订的行业标准,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并由其主编部门负责编号。
第十条行业标准的某些规定与国家标准不一致时,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和理由,并经国家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应当及时修订或废止。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实施后,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五年复审一次,复审结果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一)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代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
(二)推荐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T****──**
─┬──┬────┬─
└───┼──────┼───────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
第十三条行业标准发布后,应当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行业标准由标准的批准部门负责组织出版,并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的统一规定。
第十五条行业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行业标准,应当纳入各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范围,并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制定本行业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工程建设专业标准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的评级标准一般涉及以下方面:
1.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包括组织架构、制度规章、操作规程、安全培训等方面。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责任分工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安全检查验收等方面。
3.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包括设备管理、防护设施、安全教育等方面。
4.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与事后处理:包括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与分析等方面。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政策横幅、安全提示标志建置、安全知识培训等方面。
6.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包括安全设施投入、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投入等方面。
以上是一些通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标准。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区对于评级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评级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严格执行。
一、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行业评定标准中的企业安全绩效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下同)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
第一步:策划前置在开工前积极组织安全策划编制安全生产策划书主体施工阶段平面布置图编制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分供方进场遵守细则建立项目安全网格化管理让安全管理有制可依。
第二步:过程纠偏上级单位多次到项目进行带班检查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对安全质量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在疫情的影响下着力对疫情防控进行自查自纠做到万无一失。
第三步:标化建设设置扬尘监控系统实名制管理门禁系统采用可周转式围挡及采用可周转式围挡及自动喷淋降尘系统及炮雾机降尘项目通过一系列标准化部署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50分(含750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国家安监局发布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高危行业和普通行业都有对应的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就相当于安全领域的“ISO9001认证”,企业准备资料——>向安监局申请——>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证书(证书一共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88年12月29日通过,1989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化法的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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