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怎样办理二胎准生证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怎样办理二胎准生证和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办理步骤;
第一步:
领取《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要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第二步:
计生部门审批。双方所在单位要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中相关的栏内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同时还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然后由女方所在单位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话,就由男方所在单位报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计生办政法员审查;
第三步:
乡级计生办审批,移交县计生办。这个时候会有乡四术员对申请人女方进行孕查、和要求女方出具《孕检证明》,然后就将意见填入《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最后会将全部有关的证明材料上报给县计生局审批;
第四步:
县计生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就会及时下达批复,签发《二胎生育证》。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就会要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再婚夫妻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1、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4、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在户口所zhi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证件:
1、本人(女方)户口本
2、本人(女方)身份证
3、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
4、一寸照1张(可有可无)
二、到所居住的街道居委会或者政府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联系卡》
所需证件:
1、1寸照一张
2、夫妻双方户口本
3、本人身份证(女方)
4、结婚证(任意一方均可)
5、初婚初育证明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如果有房产证明也带上。
三、到当地医院(卫生院)进行常规检查。
所需证件:
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
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夫妻必须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独生子女死亡的;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不同地区,办理方式不同。
一般网上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这三样东西到居委会先进行登记填表。
然后登陆当地的网上办事厅,点击申请【二孩生育登记】,根据要求填写。
网上登记后,再将表格送至居委会。
7个工作日后,可上网查询办理进程,办理成功后,到居委会领取即可。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