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的一些知识点,和怀孕了,让老板给辞退了,该怎么办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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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了,被老板辞退。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女职工应理直气状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用人方不应将怀孕的女职工辞退。
女职工接到辞退通知后,应保留原件,作为证据,以利维权。当事人遇到如此不公正的处理应采取以下正当行为:
一、千万别在用人方的辞退记录上签“自愿辞职”或“自动辞职”。有的单位狡猾,认真它原因作为辞退理由,不提怀孕情况。
二、女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批构申请仲裁。
三、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辞退手续,恢复合同履行;向本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不论是申请调解,或是仲裁,或是起诉,都应提交书面申请书或诉状,并有附件:原劳动合同、怀孕诊断、辞退文书的复印件。
.请一定注意不要将原件交出去。只能将原件交有关人员验证后,当面退还原件。只交附复印件即可。以防丢失原件而被动。
这里要特别提醒,女职工不要向单位承诺怀孕与生小孩后,在家长期休假或不要工资,待愿意上班时再来上班。这是一种欺凌行为。时间长了,他就会反咬你是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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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分享转发到头条复制链接微信微信扫码分享新浪微博QQ空间举报夜风惊起
2020年03月20日
关注怀孕期间企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除非破产。
我是夜风惊起,我来回答一下怎么维权。
首先,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恢复你的工作。
我告诉你,劳动监察大队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有的不在一栋楼,这个你自己地图里搜一下就能找到。
如果你去了劳动监察大队,那面肯定是要出面和企业进行沟通的,企业一般情况下是会听的,不听的话,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企业。如果自己嫌麻烦可以请律师。
其次,和企业协商,这个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协商的话,基本上是你出价对方砍价,或者对方出价,你增加,达到预期效果,然后就和解,安心在家养胎生孩子。
建议:不要再社交媒体抹黑污蔑企业,小心反被告,可以找媒体进行反映真实情况,但是这是下策的下策,最好是前面两个步骤解决掉。
看到这个题目,觉得挺新鲜,于是我把视频看了一下,我觉得,这个孕妇不太诚实,她有错在先。
这位女士在已经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没有告诉公司自己已经怀孕,仍然参加应聘。
公司让她做个策划,结果没有通过,老板发现她不适合应聘岗位,决定辞退她,她反倒立刻向公司说,自己已经怀孕了,辞退当天胎儿流产,孕妇认为自己流产是被吓到造成的。
我怎么觉得,该孕妇有碰瓷嫌疑呢!
而且这个孕妇被辞退,会产生几个后果。
一,用人单位会更加谨慎选择女性。很多单位都担心女士在工作期间怀孕,因为在工作期间怀孕了要给予照顾,哺乳孩子的时期还要给她正常付薪资,因此很多用人单位不太爱使用孕妇。
二,很多孕妇其实她们是很想参与工作的,但是,就是担心被公司发现了,因此才会掩盖自己已经怀孕的事实,就像这位杨女士一开始就不诚实说话,导致后面流产了就来怪公司。
三,我认为公司并没有错,公司在开始用她也不知道她怀孕了,发现她策划做的不符合公司要求,是在规定期限内辞退她,而她又跟公司说,自己怀孕了,她把怀孕这个事实拿出来,说事,就是要公司对她流产这件事负责,因此个人觉得这个女士是非常不厚道的一个人,像在碰瓷!
大家怎么看一起讨论。
现在很多公司都在进行着招聘。但是招聘员工的时候也会考虑很多的因素,比如说女员工要怀孕生孩子,都会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人事部门在招聘的时候都格外的小心谨慎。别的时候就问你员工是否怀孕,近期有没有生孩子的计划。可是这些都已经触碰了女性的隐私问题,国家明文规定不能够歧视孕期女性。
但是很多公司还是无视法律的规定,自作主张辞退怀孕期间的女员工。题主的遭遇,正常来说,试用期的三个月后可以转正,但因为怀孕情况,被公司补助两个月工资后辞退。很多女性在遇到这种类似的问题的时候,都默默的走人,不敢和公司的人对抗。但参考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在试用期的时候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用人单位是说劳动者存在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说他不能胜任这个工作岗位,可以依法进行解聘。但是像这样的怀孕期间辞退员工是违反法律规定。
其实从公司的角度,企业需要考虑经营成本及利润。并能够补发两个月的工资,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在利益面前,女性与企业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法律保护怀孕的女性,但是你也要考虑到企业的利益。所以,题主还是不要纠结了,诞下一个健康的宝贝比一切都重要。
如果单位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风险很大,很多单位因为证据不足,最终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最终得不偿失,所以,请谨慎处理。
如果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可对照自身情况查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可知公司做法合不合规。
当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孕期员工由于身体的原因,不能适应原劳动,单位调整岗位本来无可厚非,但有些单位确借此降低员工工资,甚至开除了之,严重侵害了员工的的合法权益。员工当然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仲裁前一定要慎重了解调岗降薪的原因,做到有的放矢。
首先,单位对员工是有用工管理权。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单位为了正常运营所需,会对公司的人事安排作出调整,变更部分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便适应和应对市场的发展需求。这既是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也是单位自身发展进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
其次,单位对员工调岗要合法合理。用人单位在行使用工自主权的时候,是有边界限制的,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时,应当具备客观的条件,特别是对孕期员工更要合理合法。在调岗时就要考量调整的工作岗位是否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后员工的工资水平是否与原岗位基本相当;是否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是否增大了员工的劳动成本,会因为工作岗位地理位置的变更而给劳动者生活造成更大的负担。否则,就用人单位难免有借调岗之名行降薪之实,无法说清调岗具有经营必要性和目的正当性了。
另外,申请仲裁前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你捍卫权利的关键。
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那么,在调岗前单位是否员工协商一致,是否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是否确定了所调整的岗位和岗位薪酬。以及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之初,有无约定单位有权根据业务经营或人员管理的需要变更职务或工作地点。当然,即便约定了亦不能违背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不能赋予公司主观随意调整员工职位的权利。
当然,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生育不仅是生命的延续,更是繁衍生息的社会责任,保护孕期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其应尽的社会责任。您认为呢?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