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没有借条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的一些知识点,和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起诉的话能胜诉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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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借条没有转款凭证,即使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打官司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败诉,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补足证据,如出借人取款再以现金交付给对方的,那么可以提供相应的取款凭证;
其次,如果交付现金时,有他人在场亲眼看见的,可以请求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再者,借款人与出借人在微信聊天,电话聊天中承认借款事实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出借人还可以提供银行交易流水,工作证明等证实自己有出借5万元的经济能力。因此在本案中若有以上证据进行佐证,本案仍然可以胜诉。
借条是有效的,但是你要起诉对方,你得提供给他借条上数额的钱已经给过对方的证据,否则对方说只是开玩笑,没在意你会拿这起诉他,你估计不好赢。
你应该是把借条写成欠条了,因为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一个借贷关系
方法:首先要看你欠条上有没有写明已经收到钱,或者你给钱时有没有开收据,因为只有欠条是不能证明你们有真的金钱来往,只能说你们之间有借贷的意愿。你还要证明你确实把钱交给了对方。其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也是可以证明的,可以采取一些策略,引诱对方自证这个借款的事实,比如诱导的询问对方准备什么时候还钱,设置一些反问句,让对方主动回答。录音这个原则上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除了少数例外。还有就是其次借钱时有没有第三人,有没有保证人,都是可以当做证据的,还有你们是一次还清还是分批次,分批每月还款的记录也可以佐证你的借款事实。
这里顺便说一下欠条和借条是有区别的,如果你是真正的欠条那还是比较简单的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是借贷债务的证明,而欠条比较复杂,他是第二性的法律关系,比如你们签了买卖合同,货到了但是钱短时间给不了,就给你打了一个欠条,欠条的依据是你们的买卖合同。再比如你在一个公司上班,辞职的时候工资没有结清,给你打了一个欠条,那么欠条的依据就是你们的劳动合同,两者的诉讼时效也略有不同,如果走诉讼程序,需要证明的东西也不一样。
整理材料不易,如果能帮到你的话希望顺手点个赞。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下边直接评论,我现在在律所工作,有时间会及时回答。
法海一粟认为,题主以支付宝及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借款后能否胜诉,还要看庭审能否真正查明双方属于借贷关系。
1、支付宝和微信记录属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上述规定,支付宝和微信转账信息,应当属于电子数据。
2、支付宝和微信转账记录能够证明转账事实,但是,不能证明转账的原因即法律属性。从支付宝和微信的功能来看,它们只是支付工具。在法律上,支付只是一个法律事实,支付本身并不反映支付行为的背后所表现的法律关系。因此,题主以支付宝和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起诉被告,只是完成了“交付借款”的事实证明,但是,仅仅证明“交付借款”事实还不能赢得这场官司。要赢得这场官司,题主还要双方系借贷关系。
3、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由题主承担举证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根据本条规定,证明双方是借贷关系的责任,由题主承担。因此,题主提起本案诉讼,绝不能掉以轻心。
4、答疑。有人认为,上述规定不是已经要求“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了吗,为什么还要题主承担举证责任呢?如果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他还没有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规定。根据上述规定,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前提是: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假如,被告没有这样抗辩呢?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你得保证你和这位异性朋友仅仅是朋友关系,她找你是借钱而不是你的赠与行为。按照你的说法,你给她的应该是现金,没有转账记录。这种情况想起诉对方你是很难举证的。
首先、不知道你们的借款行为是否超过三年。如果超过三年,而在三年期间你从未向对方追讨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们的借款行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你就是起诉到法院,一旦对方用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你的案子法院会驳回。你们的借款行为就形成了自然债务,你自己可以继续追讨,法院不会禁止,但不会支持,至于能否追回,就看你的能力和对方的良知了。
其次、如果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者你一直在向对方追讨,并且有证据证明你一直在追讨,并且对方在承认债务,那么诉讼时效就按照你最后一次的追讨时间往后延迟三年。在这种情况下,你收集好证据就可以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了。
证据的收集。你们的这种没有借款合同,没有借条,没有银行转账记录的借款行为,准备证据的困难非常大。第一、你可以打电话给对方追讨,在电话里一定要说出你给她的钱是对方借的,对方承认借款行为和借款金额,并且要答应有归还意愿。千万记住要录音,有了录音就是比较有力的证据。第二、你可以和对方微信聊天,同样聊天记录要显示你给对方的钱是对方借你的,对方承认借款行为和借款金额,并有归还意愿。第三、当面追讨时录音或者录像。第四、找当时对方借款时的见证人作证(这个有可能有难度,相信你借钱给异性朋友应该是比较私密的)。
借钱给亲戚朋友有风险,一定要学会先小人后君子。你们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借条,最好全程录像。千万记住不要给现金,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保留证据是对自己和家庭最大的保护。谢谢邀请!
首先,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是不太可能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要回借款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要回。
另外,在诉讼中,只要被告不能举证证明该转账凭证不是所诉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事实,这张转账凭证就是可以证明对方具备借款事实,便以此支持原告诉求的。
理由与分析:法律也规定了在原告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时,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分担: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我们可以把以上的举证过程总结为层层递进的以下三步:
1.原告拿转账凭证起诉
2.被告必须举证证明该凭证并非本案所涉借款的凭证,而是其他事实(如否,则原告胜诉)
3.倘若被告举证证明了该凭证并非所诉借款,则原告必须另行举证证明凭证属于所诉借款(如否,则原告败诉)
建议在转账凭证的基础上,原告最好寻找其他证据佐证。比如与所诉借款相关的电话录音、聊天记录,以及去银行请求银行除去该转账凭证对应的原始记录等。
倘若实在没有证据,原告可以把返还借款的诉求转为请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诉求。原告可以证明对方获得该笔款项没有合法依据,对方就要证明自己获得款项不是基于该笔借款,而是有其他的合法依据。此时被告的举证责任要大一些,这种转接举证责任的方式,对原告方也有利。
注:但是,关于不当得利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一直颇具争议。
有的法院按照一般“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让原告举证证明被告获利无合法依据,可是这样,实际上却比原告证明借款事实存在更难,这不符合逻辑。而有的法院按照“举证责任倒置”,即对于“获利没有合法依据”这种消极事实,由被告证明自己获利合法,但如此却不符合现有的法律规定。
望大家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理由。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欢迎评论加关注!!
法海一粟认为,题主以支付宝及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借款后能否胜诉,还要看庭审能否真正查明双方属于借贷关系。
1、支付宝和微信记录属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上述规定,支付宝和微信转账信息,应当属于电子数据。
2、支付宝和微信转账记录能够证明转账事实,但是,不能证明转账的原因即法律属性。从支付宝和微信的功能来看,它们只是支付工具。在法律上,支付只是一个法律事实,支付本身并不反映支付行为的背后所表现的法律关系。因此,题主以支付宝和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起诉被告,只是完成了“交付借款”的事实证明,但是,仅仅证明“交付借款”事实还不能赢得这场官司。要赢得这场官司,题主还要双方系借贷关系。
3、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由题主承担举证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根据本条规定,证明双方是借贷关系的责任,由题主承担。因此,题主提起本案诉讼,绝不能掉以轻心。
4、答疑。有人认为,上述规定不是已经要求“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了吗,为什么还要题主承担举证责任呢?如果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他还没有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规定。根据上述规定,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前提是: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假如,被告没有这样抗辩呢?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没有借条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和只有借条没有转账记录起诉的话能胜诉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