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作用有以下方面:

1、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促其履约。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
4、告知义务。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促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律师函是干什么用的【法律分析】:律师函件的作用:1.调查取证。律师经常出现当事人准备起诉却证据不足的情况。这些情况,有些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来查询沟通来获得对方的答复从中寻找证据的方式来解决,正所谓投石问路,侦察证据和对方的态度,探听虚实;2.商洽和解。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催促警告。通过律师函来行使一些法律上的告知义务,或者通过律师函达到提醒收函人尽快履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的作用;4.解释评价。可以就某一法律事件或者某一法律行为进行解释说明和客观评价,以达到法律层面上的沟通需要;5.抗辩回复。针对对方发来的律师函针锋相对地进行抗辩性回复,以达到反驳对方律师函的作用;6.行权声明。典型的是行权声明包括三类:一是债权性形成权,包括:追认权、终止权、选择权、买回权、减价请求权、解除权、撤销权、撤回权、抛弃权、抵消权、免除权、抗辩权等等。二是物权性形成权:包括:撤消权、所有权的抛弃、他物权的抛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典物回赎权等。三是诉讼时效中断声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一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律师函有什么作用?律师函,简单地来讲,就是受客户委托写的“声明书”,通过这种形式告诉收函人,你干了什么事违了什么法,你应该怎么做,否则我们就起诉之类等等。言外之意就是,委托律师的“客户”就有关问题咨询、委托了律师,促进收函人解决某种纠纷。我们比较常见的就是,因信用卡拖欠银行发给客户催款的律师函。
一、律师函的定义: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二、律师函的作用:
1、可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拖欠的货款等债务。担保业务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等候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签发律师函向客户提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一般会偿还借款。
2、在所发生的纠纷没有提起诉讼与仲裁之前,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在担保业务中发生的纠纷,是很麻烦的,追偿借款涉及到很多方面,因而及时顺延诉讼时效是非常必要的。
3、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比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六条的规定。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了、解除合同了、停止付款、停止供货了等等。
三、收到律师函应该怎么办?
1、收到律师函后,首先甄别真伪。看书写是否规范、条理是否清晰、有没有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等。不能直接分辨的,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该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进行查证。不要直接拨打上连留的电话,如果函是假的,电话肯定也不是真正律师的。
2、对律师函表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进行评判,如果对方讲得有道理,且在自己能够履行的能力范围之内,可以与“客户”进行协商解决,避免因诉讼带来的麻烦。不懂的地方可以向律师咨询。
3、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函是受“客户”委托,收了客户的钱,当然会选有利于客户的话讲,不利于客户的内容,他们是不会写的。
4、如果认为律师函所讲内容不实,完全也可以丢到垃圾桶里,不用管他!
律师函有什么用
1、正式函告,促其履约。在事实清楚的拖欠货款等纠纷中,如对方的行为可能或已经侵害到当事人的利益,可以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提示对方的不当行为,催促其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并正告如不支付货款,将需要承担的法律制裁。2、中断诉讼时效,通过律师签发律师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作用。这是签发律师函的重要法律意义。3、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说不能及的,在不正当竞争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中,受委害人的委托签发这一类的律师函较多。4、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5、促成和解。这也是律师函的作用之一。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条,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