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如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和2年多没签劳动合同赔偿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如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以及2年多没签劳动合同赔偿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国企的全民劳动合同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具体的规定。
2、一般情况下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为一年;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有可能是三年期,也有可能是5年期,再次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3、但是国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满10年以上的,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在一个公司连续签订2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第三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然,反映到劳动局,申请双倍的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个人认为没有什么合理之说,只能说是否合法。
首先,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不是所谓的铁饭碗,单位与你签订也并不是意味着单位无法与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只是限制的条件相对增多了而已。
其次,单位将你从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转成劳务派遣从法律层面来说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然后再安排你劳务派遣。
注意点:1.在这件事情上面,劳动者是会有较大的主动权的,如果不愿意转去劳务派遣,一定不要同意与单位的协商。
2.如果单位强行将你转为劳务派遣,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之后可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起诉,要求单位赔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3.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底线是,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X你的工作年限(一年算作一个月,超过半年算一个月,不足半年算半个月)。如果你愿意和单位协商,可以适当提高补偿。
1、合同到期单位不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这个问题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2、一、合同到期前,单位发出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
3、如果员工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仍向员工发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这时候员工可以书面向单位发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函。
4、在部分地区,单位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离职后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但一部分地区,只支付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二、合同到期,原合同内约定“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或者二个月等)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按照本合同自动延续”
6、如果合同约定有这样的条款,那么等期限到了员工没有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视为员工同意按原条款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所以员工要仔细看清楚自己手中的劳动合同内的条款,到底是怎么约定的。自己有哪些权利一定要清楚,不要等签订完了才发现,自己主张权利的时效已过期。
8、三、合同到期前,单位位啥也没做
9、员工可以书面向单位提出,是否续签合同,让单位回复表态。这个时候不要表示自己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单位会告诉你合同到期后,不打算与你续签合同。
10、但如果单位回复你,到期会与你续签后,你可以继续以书面方式向单位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向。这个时候如果单位再回复你不与续签了,你可以参照上面第一条进行维权。
11、一般企业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难言的“恐惧”,就怕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实不需要害怕,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照样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害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本身对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有误读,或者说不掌握人事管理的手段、制定企业规章制度不严谨。这样的企业往往不会有很大的发展,因为他们不懂员工是企业的资产和财富,稳定的员工能带来稳定的生产和发展,不能只靠签订劳动合同来管理员工。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