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生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

大家好,关于公司派生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公司派生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

一、代表之诉的法律依据

1、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成员的损害而公司机关拒绝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2、由于股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来源于公司,并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来强制行使公司的权利,因而称为派生诉讼。

3、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公司利益,胜诉之所得也归公司。

二、有权行使派生诉权的股东有哪些

2、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东具备了提起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并不等于股东在公司遭受不当行为侵害时可立即代表公司提起派生诉讼。

公司法的一条基本理念是公司具有独立于股东的法律人格。因此公司一旦受到损害,就应由公司决定是否及如何追究侵害人的责任。

只有公司拒绝或怠于行使其诉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时,才允许股东提起派生诉讼,即原告股东在起诉前,必须首先请求公司机关采取措施,否则不得提起派生诉讼。原告股东请求公司机关采取措施的行为就是股东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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