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成立前,需要签订合伙协议。如果本合伙协议要求所有合伙人共同签字盖章,还必须确定公司的章程。在所有准备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即可申请,那么,大家对达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需要什么程序是否有所了解?文安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达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1、领表,申请人凭《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3、受理审查;
4、查询结果;
5、领照或领取合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二、达州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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