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被法院撤销的几种情形(工伤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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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被法院撤销的几种情形(工伤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吗)

一、公司有权终止工伤证

公司是没有权终止工伤证的。职工在工作时间没有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的,公司和用人单位应该在职工受伤治愈后向劳动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一旦工伤证签发,公司和用人单位是无权终止的。平常工作中用人单位就为职工购买了工伤险,因此出事故后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后可以撤回吗

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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