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为了更好地了解劳动者的状况,会对劳动者进行就业方面的登记,如果下岗失业后重新找到了工作,实现了就业就应该去办理就业登记。那么天津就业登记办理地点在哪个位置,文安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天津就业登记办理的地点在哪个位置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一楼大厅27-29号窗口
二、天津就业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2014年)
第六十二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相关手续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简化程序,方便用人单位办理。
2、《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
第十九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就业管理和失业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工作,向劳动者免费发放就失业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由本人到街道或者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失业人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综合以上介绍,如果在天津市,要去办理就业登记,却还不知道办理地点的群众,请看看上面关于在天津办理就业登记的地点介绍,希望大家记住这个地点。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文安法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