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劳动合同被老板收回怎么办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劳动合同被收走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收回已经签好的合同(合同还未到期)可以么?是否合法?”:
(1)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是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不属于违法;如果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强行收回合同予以变更的,属于违约,不同意变更合同的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从原来的月薪制改为包薪制,将原有的基本工资分开拆成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津贴,这种做法合理么?”:
(1)仍然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变更后原合同作废、新合同生效。
(2)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可以解除合同。
(3)至于工资的发放方式:是采用月薪制还是包薪制没有特殊限制,只要求按月发放。
3、但公司变更工资发放方式,肯定会对公司有利:如果不同意,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是解除合同。
不能说违法,不过建议你先把劳动合同复印一份,然后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一个书面文件,说明已经把你的劳动合同文本收回。我认为公司要回劳动合同,对公司并不一定有利。他已经给你开具了离职证明,上面是显示你在公司的工作期间的,你如果和公司有纠纷,去劳动仲裁的话,你只要把离职证明拿出来,把上面我说的公司给你开的收回劳动合同的证据拿出来,公司就得为劳动合同的内容举证,如果公司不举证,不拿出劳动合同,公司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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